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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公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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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5-07
第1版(要闻)
专栏:

  中共中央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
公告
新华社北京五月六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于五月六日发表公告。公告全文如下:
公告
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杰出的国务活动家,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主要奠基人,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彭真同志逝世后,承蒙一些国家的元首、政府首脑和议会、政府部门,政党、友好团体,各界友好人士,驻华使节,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发来唁电、唁函,表示深切哀悼和慰问。对此,中共中央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奉命表示衷心的感谢。
中共中央办公厅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全国政协办公厅
中央军委办公厅
一九九七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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