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阅读
  • 0回复

企业管理人员可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5-08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企业管理人员可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本报讯记者毕全忠报道: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经贸委日前研究决定,从1997年开始,开展企业管理人员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即所谓“MBA”)学位的工作。今年的报名日期为6月10日至20日;考试时间是10月17日至19日。
1991年我国开始设置和试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作为专业学位教育的一种。自1993年至今,已有近千名获此学位的人走上工作岗位,受到了社会有关用人部门的欢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经贸委日前联合发出的《关于“九五”期间开展企业管理人员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工作的通知》中说,开展企业管理人员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工作的目的,是配合中央搞活、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工作,着重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好,善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办好社会主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队伍。
这一工作将依托具有MBA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按现行MBA的课程结构、质量标准实施,进行正规的、系统的培训。
在职攻读MBA学位的招收对象,是工作5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在45岁以下、工作业绩突出的工商企业特别是国务院重点联系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及经济管理部门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中央行业主管部门的企业干部培训主管机构,负责推荐报考人员。获推荐证明者到MBA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处)报名,然后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录取入学后,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课程实行学分制,学习年限为两年半至3年,在校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完成课程并考试合格和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可授予MBA学位。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经贸委的通知指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管理,严格要求,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