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9阅读
  • 0回复

把群众的小事当成自己的大事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5-12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

  把群众的小事当成自己的大事
吕发祥
“把群众的小事,当成自己的大事来办”,是株洲市委书记程兴汉同志经常对该市各级领导讲的一句话。这“一小一大”的换位思考,充溢着一种辩证思想和爱民之情。
马克思说,领导干部只是向人民“负责的公仆”。既然是公仆,就应该躬身为民。人民群众的事,不管大事和小事,对于“公仆”来讲,都是重要的,治理国家,发展经济,推进社会进步是应尽之责;关心群众油盐酱醋,深入群众嘘寒问暖,同样是公仆的义务。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即都是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不少领导干部却自觉不自觉地把二者对立起来。有的认为,身居要职,应该管大事,那些具体琐碎的关系群众疾苦的事,应该由基层干部去管。诚然,领导干部应该观大势,谋全局,多从战略上作决策。但是如果不了解下情,不关心群众的疾苦,得不到群众的拥护,只怕这种大事要偏离方向,成为空中楼阁,最后落得个“大事干不成,小事干不了”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大事”与“小事”之间的关系,不是对立的,而是一致的。只有办好一件件“小事”,才可能办好“大事”。在关系群众疾苦的问题上,如果连“小事”都不愿办,办不好,那怎能让人相信能办大事呢?这里面有个感情问题,也有个思想方法、工作方法问题。
“大小”问题,主要是一个群众态度问题。对于共产党人来讲,在“公”则为“大”,于“己”则为“小”。即是说,群众的事,小事也是大事;个人的事,大事也是小事。个人的事要办好,群众的事更要办好,当两者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群众利益。有些领导干部颠倒了这种关系,把自己的事看作头等大事,把群众的事看作小事、身外事。两者利益一致时,努力去办;两者利益不一致时,绝不因公损私,还名之曰“老练成熟”。更有甚者,“把自己的小事,让群众当成大事来办”。为显一己政绩,让老百姓穷折腾者有之,虚报数字者有之……这种人虽是少数,但影响极坏,它不仅影响了我们的干部形象,降低了党的威信,而且严重影响了干群之间的关系。
把群众的小事当成自己的大事来办,这个道理谁都懂得,可就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特别是在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主体多元化,有些矛盾更加突出,这就更需要我们的各级领导摆正自己的位置,正确处理各种关系,既经得风浪,也经得诱惑,始终把自己立根于人民之中,努力把群众的事情办好。
清代郑板桥曾以诗言志:“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至今仍被许多人引以自警。封建社会的贤明之士尚知倾心于民,以为人民大众谋利益为根本宗旨的共产党人更应如此。
“勿以善小而不为”。既然我们懂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就应该常怀为民之心,常听为民之言,常思为民之策,常兴为民之举,真正把群众的小事当成自己的大事办实办好。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