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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党分忧为民解难树立新风民政部公布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单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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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5-13
第1版(要闻)
专栏:

  为党分忧为民解难树立新风
民政部公布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单位
新华社北京5月12日电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把“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落到实处,民政部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民政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确定了民政系统20个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单位,提出了文明服务的要求,从而更好地推动为党分忧、为民解难,树民政新风活动。
这20个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单位是: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乡敬老院、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图们市红光乡敬老院、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莱山镇敬老院、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敬老院、湖北省孝昌县光荣院、河北省容城县光荣院、湖南省平江县长寿光荣院、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河南省荣康医院、辽宁省抚顺市雷锋纪念馆、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婚姻登记管理处、上海市杨浦区婚姻管理处、上海市黄浦区广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天津市塘沽区新港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江苏省南京市儿童福利院、湖北省武汉市三眼桥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殡仪馆、江西省南昌市殡仪馆。
民政系统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单位总的要求是: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孺子牛”精神,把服务对象当亲人,向服务对象献爱心,为服务对象解疑难,给服务对象送温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设优美舒心的生活环境和比较完备的医疗、文化活动设施。服务人员对技术精益求精,对工作极端负责,切实做到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挂牌上岗,规范服务,言行文明,服务周到,以模范行动带动全民政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
此外,民政部还对敬老院、光荣院、优抚医院、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婚姻登记管理单位、社区服务中心、福利院、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殡仪馆等各类文明服务示范窗口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
为了保证这些要求的贯彻执行,促使20家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单位真正起到示范作用,民政部将采取有效措施:一是将运用多种方法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这些单位的服务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评比,表彰先进,批评后进,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及时纠正;二是不搞终身制,对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凡是经检查发现不按文明服务要求办事、服务质量差的单位,取消其示范资格;三是欢迎广大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监督实施。监督电话是:(010)65135333。
民政部要求20家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单位的干部职工,要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孺子牛”精神,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替群众分忧,为群众解难,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和高效优质的服务出现在人民群众面前,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整个民政系统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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