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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部部署煤矿安全生产措施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企业领导要撤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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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5-13
第2版(经济)
专栏:

  煤炭部部署煤矿安全生产措施
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企业领导要撤职
据新华社北京5月12日电(记者韩振军)煤炭部今天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分析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对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做了部署。重申严肃查处事故责任者:凡发生一起死亡10人以上重大责任事故的矿长,一律撤职;发生两起10人以上或特别重大责任事故的矿务局局长,一律撤职。
煤炭部部长王森浩在会上说,煤炭行业近年来抓了两件大事,一件是全行业扭亏,另一件就是安全生产。今年全国煤炭安全工作基本稳定,但重大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有些煤矿还存在管理不严、纪律不严、思想松懈等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目前,全国煤炭行业正在开展“五月安全月”活动。煤炭部党组要求,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坚决措施,防止重大瓦斯煤尘、水、火等重大事故的发生。对风量不足的48处重点矿井,坚决实行限产;对瓦斯超限的矿井,坚决停产;对80处需要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的矿井,今年内一定要建立起来,在未建立之前要装备移动抽放泵站。今年还要推广3万盏瓦斯报警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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