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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调整毛茶农业特产税税率的通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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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5-19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部委信息

  财政部、税务总局
发出调整毛茶农业特产税税率的通知
经国务院同意,从1997年1月1日起,调整毛茶农业特产税的税率。生产毛茶的单位和个人适用税率仍为7%,收购毛茶的单位和个人适用税率由16%调整为12%。为保证毛茶农业特产税收入的稳定,各地征收机关要按照上述税率和毛茶的实际收入或实际收购金额计税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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