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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先垂范——记湖北孝感市国税局党组一班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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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5-19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率先垂范
——记湖北孝感市国税局党组一班人
张严田桂军胡晓龙
“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这是湖北省孝感市税务局党组一班人的工作体会。几年来,市局党组一班人坚持在“票子”、“孩子”、“房子”和“筷子”问题上严格要求自己,以实际行动发挥表率作用。
在“票子”面前不贪恋。局党组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不要本人签名的钱不收。凡是领钱都要求有签字手续,并问清钱的来源,避免在不知不觉中犯错误。1995年春节前夕,某县局以“拜年”为由,给市局领导和局机关有关科室负责人每人送来200元礼金,局党组立即采取措施,一方面由纪检组长召集紧急会议,打招呼,组织全部退回;另一方面,对送礼的县局主要领导提出严肃批评,并专门下发文件,重申纪律,坚决制止其他单位的类似行为。几年来,局党组一班人自觉抵制各种馈赠,拒不掉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交监察室登记处理的就有58件(次)、折合金额2.91万元。
在“孩子”问题上,不搞特殊化。局党组自觉地管好自己的家属,对他们严格要求。一是坚持亲属回避制度,市局领导干部的家属一律不准安排在局机关工作,到目前为止,局党组成员中没有一人的爱人和子女在市局机关工作。二是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政规定,不搞婚丧娶嫁大操大办。1995年,局长程友安、副局长孙水安的女儿结婚办喜事,事先谁也不知道,待他们的女儿婚后上班分发喜糖时,单位才知道他们已经结婚。
在“房子”问题上,认真把关不超标。局党组首先严把建房关。在研究建造宿舍时,把一般干部和局、科级领导干部的宿舍统筹考虑,不建局长楼,不建超标准住房,不搞超标准装修。其次是严把宿舍分配关,在进行住房分配时,坚持由分房小组全权负责,党组成员不打招呼、不许愿,干部职工按照条件综合计分排队进行分配,使大家心明眼亮。同时,局党组成员带头执行有关规定,没有一人的住房面积超标准,没有一人用公款装修住房。孙水安和李晶文两位副局长至今三代同堂,都居住在60多平方米的宿舍里,为干部职工树立了榜样。
在“筷子”问题上,严格要求不违规。局党组成员自觉执行总局下发的“两不准规定”,带头抵制公款“吃喝玩乐风”,公务活动中尽量避免应酬性宴请,绝不参加影响公务的宴请。有一次,局长程友安到广水一家企业检查工作,时间已晚,企业领导留他吃顿“便饭”,可到餐厅一看,只见请来的陪客一大群,酒席的档次也很高,程友安同志随机应变,借故和司机溜了出来。几年来,6名局党组成员从不涉足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娱乐场所,还多次谢绝了有关企业请他们到香港或出国“考察”的邀请,拒绝了有关单位组团到国内风景区旅游的安排,并婉拒各类企业开业、厂庆、展销会等宴请80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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