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9阅读
  • 0回复

香港——最开放的自由港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5-19
第11版(台港澳)
专栏:迎九七话香港

  香港——最开放的自由港
蔡赤萌
“自由港”一般是指经济上对外实行完全开放和自由进出的区域,包括自由开办企业、自由贸易、自由通航、货币自由兑换、资金和人员自由进出等等。1841年英国强占香港后随即将香港宣布为自由港,其目的是出于殖民统治的需要。当时中国同西方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日益增多,其巨大市场和丰饶物产也越来越为西方列强垂涎。香港地处珠江口,水路可以直达广州,进而可以深入中国内陆腹地,正好可以作为英国向中国市场倾销鸦片和从事其它贸易活动的踏板。另外香港地域狭小、资源贫乏,也需要借自由港政策来吸引各国客商经香港转口或是来香港经营,从而带动转口贸易和其它与之配套的服务行业相应发展。
迄今为止,香港实行自由港政策已有150多年,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贸易自由。香港对进出口贸易均不采取管制措施,即不对本地厂商出口商品提供任何优惠和特权,也不对进口商品设置关税壁垒。在香港,除少数几种商品外,对一般进出口商品均不征收关税;转口商品一律免税;已纳税的进口商品在使用前失效的,可以退税。香港办理进出口贸易手续十分简便,许多货品无须报关,一般货物出入境也不必事先申请,只需在事后14天内向海关提交一份报关表即可。香港对无形贸易,包括出入口运输、通讯等也没有管制。香港仅有的少量贸易管制,主要是为了履行国际义务和基于安全、卫生的原因。
二、汇兑自由。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香港实行了一系列自由化的金融政策,其中最重要的是不实行外汇管制,即外汇、黄金等买卖、进出完全自由;资金来去自由,不受任何限制;任何获准开业的外国银行可以从事各种境内境外业务,除了1978年后在香港开业的外资银行只限开设一家分行外,在其它方面,外资银行的待遇与本地银行相同。
三、企业经营自由。香港企业的经营类型大体分为三种,一是不受政府任何资助,也不受政府管制,完全由市场力量支配的私营公司,这类企业是香港整个企业制度的基础,居主导地位;二是属于私人所有,但在价格和经营上受政府监管的公司;三是由政府直接控制并经营,或由政府全资拥有但由法人团体以商业方式经营的公司。第二、第三类企业主要集中在公用事业领域,如交通、通讯和能源等。在企业经营方面,香港信奉“自由竞争、适者生存”的原则,政府除对少数公用事业企业进行必要的监督外,其它企业的经营内容和发展方向,完全由企业自主决定。企业的资金、资源以及劳动力的分配,商品的销售价格等,完全是在自由竞争的状况下通过市场供求及价格变动自发调节的。
同目前世界上其它自由港相比,香港具有自由和开放程度高、功能齐全、能量巨大等特点。国际上现有的自由港多为“自由港区”,即只将港口附近地区作为自由港,并设有一些限制。而香港的自由港范围覆盖整个香港地区,是全球少有的“自由港城”,不仅商品可以免税自由进出,市民可以自由居住,资本流动也完全自由。香港的对外开放范围几乎遍及经济领域中的各行各业,外国资本可以在任何行业进行投资,与香港企业一视同仁,自由竞争。这种开放程度在国际上也是首屈一指。
经过50、60年代工业化以及其后的多元化发展,香港自由港已由过去单一的转口贸易港发展成为功能齐全、结构多元的自由港,不仅在亚太地区享有国际金融、贸易、航运、旅游、信息等多项中心地位,其商业、房地产、建筑和饮食服务都十分发达。各大中心地位相辅相成,使香港这座世界最为开放的自由港在国际舞台上释放着巨大的经济能量。
香港的自由港政策与其它众多有利因素一起,为多国多方资本提供了有利的经营环境,成为吸引各方资本在香港经营、发展,从而推动香港经济走向繁荣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了保持香港的平稳过渡和持续繁荣,基本法明确以法律形式规定,1997年7月1日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将继续“保持自由港地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征收关税”;“实行自由贸易政策,保障货物、无形资财和资本的流动自由”;“保障金融企业和金融市场的经营自由”,并“继续开放外汇、黄金、证券、期货等市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保障资金的流动和进出自由。”也就是说,香港特别行政区作为一个自由贸易港,其自由、开放和多元化、多功能的优势将继续保持并获得更充分的发挥,香港在亚太地区和世界经济中将起到更大的作用。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