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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人民调解组织有了很大的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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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8-04
第3版()
专栏:

各地人民调解组织有了很大的发展
自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以后,各地人民调解组织有了很大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九万多个人民调解委员会。
许多地方在发展人民调解组织中,采取稳步前进的方针,根据实际情况,有领导、有计划地先经重点试验,然后分批建立。有些地区在去年反“五多”时,曾经把人民调解委员会当成多余的组织,一律取消或并入其他组织;还有些调解组织因缺乏领导垮台了,因这些原因,而没有调解组织的地区这次都重新建立起来了调解组织。为了进一步发挥调解组织的作用,各地对不大起作用的调解组织,有步骤地进行了整顿。过去有些调解组织由于组织不纯,为少数坏分子掌握,在这次整顿中进行了改选,由忠诚可靠、能联系群众、热情负责的积极分子担任调解委员。过去有些调解组织工作制度不健全,有些调解委员的政策和业务水平不高,对调解组织的性质、任务、职权等不够明确,在这次发展和整顿调解组织中,对这些调解组织和委员都给了很多帮助。浙江省许多县人民法院利用巡回法庭在乡下工作的机会,通过典型案件,组织调解委员座谈、参加旁听或审讯等方法提高了调解委员政策和业务水平,并帮助调解组织建立了会议、汇报、登记等制度。许多县人民法院还召开了调解工作会议,以及组织调解委员进行短期学习或重点检查等方法,提高调解委员的业务能力,增强了他们的工作信心。(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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