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9阅读
  • 0回复

“樱花”不让一件假劣商品流向顾客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5-20
第2版(经济)
专栏:“百城万店无假货”纵深行

  “樱花”不让一件假劣商品流向顾客
本报昆明5月19日电记者任维东报道:大型国有商业零售企业昆明樱花购物中心开业4年来,销售年平均递增36%,利润年平均递增17%,跨入了全国重点百货零售企业百强行列。问及成功的秘诀,樱花购物中心的总经理胡嘉昆说:“我们依靠优质商品、优质服务取信于民,不让一件假冒伪劣商品从这里流向顾客。”
为了把“打假治劣”落到实处,樱花设立了专项保护消费者权益基金30万元,以保证先行赔付消费者损失;与280多个生产厂家签订了“质量保证协议书”;在销售现场设立专门的技术监督站(点),每周定期为消费者提供技术检测、咨询服务;对经营的进口商品专门投保了“进口商品信誉险”,使消费者购买进口商品的风险降为零。直接与厂家见面、严把进货关、减少中间环节,是樱花“打假治劣”的重要举措。他们在上海、广州、佛山等地设立了“商品采购供应站”,派人常驻,先后与容声电冰箱厂、康佳电子集团、荣事达洗衣机厂、上海民光床单厂等1000多个国内名优商品厂家建立了直接购销业务关系,有效地杜绝了假冒伪劣商品的上柜销售。一次,食品自选柜在调整价格标签时误把225元一盒的燕窝价打成了2250元,并按错价卖给了一位顾客。商场领导得知后,立即采取措施,在当地报纸、电视台刊登启示和广告,寻找这位顾客,累计花了3000多元终于找到当事人,并退还了多收的2025元,在春城传为佳话。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