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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座谈会提出强化监察职能维护政令畅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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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5-2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座谈会提出
强化监察职能维护政令畅通
本报北京5月19日讯新华社记者刘思扬、本报记者郑宏范报道:今天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座谈会提出,行政监察法的制定和颁布,对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行政监察制度具有重要意义,要采取切实措施保证这部法律贯彻实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布赫、国务委员李贵鲜出席了由监察部、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局联合举行的座谈会。
布赫在会上强调,在贯彻执行行政监察法过程中,要坚持法律的统一性,维护行政监察法的权威。有关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凡涉及行政监察内容的,应与行政监察法协调一致。要根据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有关的现行法规、规章进行清理和修改。他说,行政监察法对有关机关、人员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有关方面要做好协调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保证行政监察法的贯彻落实。
李贵鲜在讲话中指出,行政监察法的颁布实施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和加强监察工作的一个重要措施,对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以及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履行领导职责、做好工作有重要意义。他要求各级政府把学习、宣传、贯彻行政监察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好,通过学习、宣传、贯彻这部法律,进一步推动勤政廉政建设,加强对监察工作的领导。
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曹庆泽要求各级监察机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这部法律,采取得力措施,保证这部法律的有效实施;既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又要严格依法行使权力;认真做好现行监察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的清理,保证行政监察法律、法规的统一性;以行政监察法的颁布为契机,强化监察职能,维护政令畅通,进一步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主任徐青主持座谈会。有关方面负责人及部分专家学者,监察部特邀监察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监察部门负责人出席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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