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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切实抓好夏季农业生产和粮油收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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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5-23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
切实抓好夏季农业生产和粮油收购
据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国务院办公厅今天发出了关于切实抓好夏季农业生产和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
《通知》说,今年夏粮面积增加,夏季粮油作物长势良好,丰收在望。抓好夏季农业生产和夏季粮油收购工作,关系到夏粮丰产丰收和秋季乃至全年农业丰收,关系到保护农民的积极性和保持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各地区、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指示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三夏”生产和夏季粮油收购工作。《通知》要求:
一、切实加强夏季粮油作物的后期管理。夏季粮油产区特别是北方麦区,要继续加强夏季粮油作物的后期田间管理,做到夏季粮油不到手,管理工作一刻不放松。
二、切实做好夏季粮油收获的各项工作。各地农业(农机)、公安、铁路、交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好收割机械抢收的会战和跨地区作业,扩大机收面积,维护好机械收割作业的秩序。有关部门要做好电力、柴油的供应工作。
三、统筹兼顾,做好夏种、夏管工作。各地区、有关部门要在努力做好夏季粮油作物后期管理和收获工作的同时,抓好夏种、夏管工作,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四、及早做好夏季粮油收购的各项准备工作。目前,粮食库存压力大,露天存放多,各地政府要充分认识今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艰巨性,针对收购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早采取措施,主动加以解决。粮食部门要提前做好腾库并仓工作,仓容不足的,要抓紧租用社会仓库或修建简易仓储设施,做好接收新粮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抓好夏季粮油收购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做好定购粮的收购工作,实行挂牌收购。今年粮食定购价格,原则上按照现行定购价执行。在完成定购粮收购任务的同时,继续做好议价粮的收购工作,稳定市场粮价。当市场粮价低于定购粮价时,省级政府要参照定购价制定粮食收购保护价,认真落实。粮食企业要按省级政府确定的保护价敞开收购,不得限收、拒收,不得压级、压价。
六、保证粮油收购资金供应。要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分级、分部门筹措收购资金责任制。各级财政、粮食部门和有关银行要各负其责,保证收购资金按比例、按时、足额到位,绝不允许给农民“打白条”。要继续加强对粮油收购资金的管理,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不得挤占挪用。因收购资金不能按时到位而影响粮油收购工作正常进行的,要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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