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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将开展公共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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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5-27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全国将开展公共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新华社北京5月26日电为预防公共场所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发生,公安部、国内贸易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旅游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现在起至6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公共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迎接香港回归和党的十五大召开。
通知指出,近年来,消防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从全国情况看,全社会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仍较薄弱,尤其是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问题相当严重,不断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不仅使人民的生命财产蒙受重大损失,也给社会治安稳定造成极坏影响。近年来的克拉玛依友谊馆火灾、阜新艺苑歌舞厅火灾、吉林银都夜总会火灾、沈阳商业城火灾、鞍山商场火灾、长沙燕山酒家火灾、深圳端溪酒店火灾、重庆朝天门综合交易市场火灾等影响大、损失大、伤亡大的火灾,都发生在公共场所。
通知要求各地对各类歌舞厅、影剧院等公共场所,大中型商场,大中型集贸市场,各类宾馆、饭店,与香港回归活动有关的重要场所,以及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治理检查。对那些存在着重大火险隐患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对一时整改确有困难的,要责令采取“死看死守”等临时性防范措施,真正把消防安全落到实处,千方百计地预防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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