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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一治“缺德”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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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5-27
第11版(职工天地)
专栏:热门话题

  治一治“缺德”者
建达
全国总工会响应党中央的号召,连续几年在各行各业中进行职业道德建设,已取得明显成效。然而,生活中仍有一些不和谐的事情发生。
据《中国妇女报》载,安徽省灵璧县妇女李雪梅,在回云南探亲的路上突然临产。他的丈夫急忙将她送到成都火车北站附近的一家医院。医生让他先交1000元的入院费。李的丈夫手头只有200多元钱。他苦苦哀求医生,希望先救人,钱他一定会想办法补交。不料医院坚持“钱不够,就走人”的态度。百般无奈,李的丈夫又把产妇送到第二家医院,结果遭遇竟同头一家一样!后来,在好心人的帮助下,产妇才被送到成都铁路中心医院。由于耽误了宝贵的时间,尽管婴儿绝处逢生,年轻的产妇李雪梅却未能再睁开眼睛。
这是一则令人震惊的新闻。特别是在全国十大窗口行业当前大力开展“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的活动中,成都火车北站附近的医院(报道没有点这两家医院的大名),竟然置产妇生命于不顾,只认钱,不讲职业道德,以致使一位本该享受美好生活的年轻产妇不幸丧生,实在叫人难以容忍。
讲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实践证明,各行各业讲职业道德,不仅能改善人际关系,改变社会风气,还能转化为巨大的经济效益,使绝大多数人能从中受益。可以这样说,职业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最佳结合点。各行各业都讲职业道德,我们的社会就会更文明、更进步,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能更加顺利地向前推进,人民群众也因此能得到更多的实惠。
然而,社会上确实有那么一些单位和个人,例如上面提到的那两家医院,不明白职业道德与社会、与自己的关系,将自己置身于“缺德”的档次中,其结果不仅害了别人,最终也将砸了自己的牌子,毁了自己的面子。
中国历来有许多类似“救死扶伤”、“见义勇为”等等的道德标准。那些违背一般做人准则的人,难以逃脱人们的谴责。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今天,许多属于职业道德的行为,已逐步被纳入了法制的范畴。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和法制的日益完善,类似上面提到的那种“见死不救”的行为,不仅会受到“道德法庭”的严厉谴责,而且也将受到有关法规的严惩。只有这样,才能督促和保证人们自觉地去遵守各项相关的职业道德,从根本上转变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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