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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慕华在四川作专项检查时强调全面保障广大妇女各项权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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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5-29
第4版(要闻)
专栏:

  陈慕华在四川作专项检查时强调
全面保障广大妇女各项权益
据新华社成都五月二十八日电(记者贾奋勇、熊艳)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慕华和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执法检查组,今天结束了对四川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情况的检查。陈慕华在检查中强调,各级政府要在人大的监督下更加认真负责地承担起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执法责任,全面、有效地保障广大妇女的各项权益。
陈慕华和检查组半个月内先后对四川省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乐山市、凉山州、阿坝州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认为,四川省这些年对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是重视的、认真的,在保障妇女的各项权益方面取得了可喜进步。目前全省县级以上政府全部建立了保障妇女权益的工作机构,部分乡镇也建立了相应机构,基本形成了保障妇女权益的执法工作网络。全省妇女参政议政情况逐步得到改善,省、县、乡三级人大女代表比例比上届人大提高一至二个百分点,省级领导班子和十九个市、地、州以及百分之八十三点七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都配备了女干部。全省女童入学率一九九六年比一九九二年提高近三个百分点。全省城乡妇女普遍参加了“双学双赛”和“巾帼建功”活动,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检查也表明,四川省在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四川省的全国、省、县、乡四级人大女代表比例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女干部比例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女童入学率虽然有所提高,但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还有一百二十万青壮年妇女文盲,此外,就业上的男女不平等现象在有的地方仍然存在,下岗女工生活困难及再就业难问题也比较突出。
陈慕华在检查中强调,为推动我国妇女权益保障和妇女事业的发展,我们今后要进一步在全党、全社会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基本内容及其重要意义。同时,要把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与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密切结合,努力实现《纲要》规定的到本世纪末妇女在参政、就业、教育、保健等各方面应达到的目标。各地在加强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中,要特别注意提高女性参政比例。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妇联等群众团体都要在这方面加强努力,为妇女干部的成长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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