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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发出通知加强高校定向招生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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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5-29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国家教委发出通知
加强高校定向招生管理
本报北京5月28日讯记者毕全忠、李宏伟报道:为保证普通高校招生并轨改革的顺利进行,防止在高校招生工作中出现新的双轨制,尤其是假定向现象,国家教委近日发出通知,就普通高校与地方共建或联合办学中,涉及定向招生问题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强调,高等学校与地方共建或联合办学,不宜以降低录取分数搞定向招生的形式或其他类似形式作条件来取得经费支持。高等学校也不得利用定向招生形式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今年招生工作结束,有关高校向国家教委报送新生名单时,须注明定向生情况,以便查验。以后,凡拟与地方签订共建或联合办学协议的高等学校,协议内容涉及定向招生问题的,须提前报经国家教委批准,否则,招生部门不予安排招生。
通知指出,近年来,有的高校与当地或外地经济发达地区签订共建或联合办学协议,借用定向招生的形式在协议地区降分招生,甚至向考生收取所谓定向培养费,这些做法应予坚决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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