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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者的资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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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5-30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实话实说

  教育者的资格
李曙明
精神文明建设,根本问题在于教人、育人,造就新人。前些年,我们在这个问题上存在不少失误。一个重要问题便是:教育者的资格问题。
人们接受一定的社会规则,建立一种信念,并不是一朝一夕完成的,而是在周围环境尤其是在教育者长期潜移默化中形成的。潜移默化的影响不仅来自教育者的“言”,更来自教育者的“行”。因而,选择谁对人实施教育直接决定了教育效果的好坏。英模报告团、劳模报告团的教育效果之所以好,就在于报告团的英模、劳模具备了教育人的资格,他们的“行”让人相信他们的“言”。而现实中极具讽刺意味的教育我们也见过不少:有的人吃喝玩乐,贪污受贿,却对属下大讲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演几分钟节目开价十万几十万的“大腕儿”,台上却大讲无私奉献……这样的教育不仅不能收到预期效果,还很容易让人尤其是青少年头脑中并不牢固的信念崩溃,副作用是很大的。
谁如果想教育人,那他首先应该衡量一下自己是不是具备教育人的资格。如果不具备,那就应先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这一资格。据报道,上海著名电视节目主持人叶惠贤应邀主持一台有关义务献血的晚会,晚会前几天他主动去医院献了血:“如果我自己不献,那又怎么去号召别人去献呢?”而一个人,如果他既不具备教育人的资格,又不想通过努力(有时须牺牲一些利益)获得这一资格,怎么能教育好他人呢?
文章写到这里,上小学的小侄子放学回来,带回一些“老师让买的”文具(确切讲该叫“玩具”)。看着这些玩具,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并非心疼买文具的那几个钱,而是担心老师为几个小钱而丧失教育孩子的资格。
己不正,焉能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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