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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向商业企业乱伸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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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2-12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别向商业企业乱伸手
新春佳节期间,海口市呈现出一派欢乐祥和的气氛。然而,一些商业企业的“老总”却在犯愁,被愈演愈烈的变相摊派风整得苦不堪言。
1月13日上午,我正在海口某商业公司负责人办公室谈工作,海南省某协会秘书长打来电话,要这家企业支持他们一笔办公经费。据公司负责人介绍,这家旨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组织,每年这个时候都会向一些商业企业提出这类要求,以解决他们行政办公经费不足的问题。由于企业得罪不起他们,一般情况下都是有求必应。
几天前,海口一些大型商业企业都收到了某技术监督部门的请柬。这是每年春节前的惯例,该部门负责人亲自出面,把一些商业企业的“老总”们请到一起,为其所办的一张小报募集新一年的办报经费。虽然摊在各家企业名下的资金数额可观,但为了在新的一年里少遇些麻烦,没有一家企业敢说不掏。
春节前夕,海口市被评为“旅游定点”单位的商场都收到了省旅游业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他们必须缴纳质量保证金8万元,凡是逾期不缴纳的单位将被取消定点资格,严禁旅游团体在该商场购物和参观。据了解,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申请设立旅行社须交纳质量保证金。但对于商业企业,无论是国家还是省里,从来没有发布过也要交纳质量保证金的规定。把交纳质量保证金的范围从旅行社扩大到商业企业是没有任何依据的。虽然名义上该项资金仍属于企业,但实际上等于冻结了企业的部分流动资金,这对于本身就缺乏流动资金的企业无疑又增加了一份负担。
希望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别向商业企业乱伸手。
海南省海口市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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