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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街杀狗贻害百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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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2-12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点滴

临街杀狗贻害百姓
在我市新抚区育才中学正门东侧,有一家名为“小小狗肉馆”的饭店。长期以来,这家饭店每隔一两天便在门前人行道上杀狗。杀狗时,绑在道旁柳树上的狗拼命挣扎和惨叫,把许多孩子吓得嚎啕大哭,行人亦面带惧色,惟恐躲避不及。
在城市人行道上杀狗,是不文明、不卫生、破坏市容、污染环境的行为,有关部门对此应严加管理。
辽宁抚顺市社会科学院赵明李文中孙中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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