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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枪下的野生动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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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6-03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现在,地球上平均不到两年就有一种野生动物灭绝。野生动物保护法在我国颁布已有9年,但猎杀珍贵、稀有动物现象仍屡禁不止。请看——
  猎枪下的野生动物
陈其鹤李飞肖志民
生物学家称,正常情况下,每个世纪物种绝灭的种数和出现的种数,基本上都不会超过3种。而事实上,从1600年到1996年,世界上消失了164种鸟,从1871年到1970年灭绝兽类43种。
我国一级保护动物东北虎目前在原始森林中仅存20余只,1996年年底,却有一只被当地3个农民猎杀。
云南西双版纳野象已濒于灭绝,一些保安人员竟和不法分子勾结屠杀大象,并把象牙偷运出境……
宇宙洪荒,环环相连;生物断链,唇亡齿寒。是否有一天,地球上只剩下人类自己?带着问题,笔者来到了全国野生动植物资源主管部门林业部进行采访。
人类的文明,难道真需要以灭绝动物为代价?
在设于林业部的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生物学硕士尹峰告诉我们,地球上自有生命以来,共出现过25亿种动植物。而其中几乎有一半是在最近3个世纪内消失的,这就远远超过了正常的物种平衡,成为一场人为的灾祸。
在我国广东、海南等省,民间猎食野生动物的传统由来已久。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人把高消费领域扩大到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并把它作为一种“上档次”的标志。吉林省某单位在招待林业主管部门的领导时,竟也准备了野生保护动物做的菜,只是遭到拒绝才作罢。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广东三水市举办“禾花雀”美食节,导致国家保护的禾花雀在1996年有数万只被捉到交易市场,非法猎捕之风愈演愈烈。
保护野生动物,必须拿起法律的武器
我们来到林业部野生动植物管理处,采访了副处长王伟。他说,我国野生动物的保护虽然起步较晚,但国家对野生动物的保护非常重视。早在1959年,林业部就作出了保护大熊猫、金丝猴的规定;1962年又明确规定了保护83种珍稀野生动物;1988年,我国首次颁布了野生动物保护法,改变了无法可依的混乱局面。
林业部野生动物管理司也颁布了相关的配套法规,各地也出台了地方法规。但由于宣传教育上的滞后以及某些人为了谋取私利,他们常常大肆捕猎野生动物。不久前在四川省营山县,村民李春非法出售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短耳鸮,被乡林业站抓获,李竟大闹林业站,打伤执法人员。
笔者在上述部门了解到,近年来,由于蛇被大量捕杀,老鼠的繁殖量激增。科学家研究表明,一条蛇一年可吃1000余只老鼠,假如一只老鼠一天吃掉10克粮食,那么一条蛇一年就为人类保护大约4吨粮食,这是多么惊人的数字。另外,在南方,猴子也成为一些酒店、餐厅的盘中餐。殊不知,猴子的肾脏是生产小儿麻痹症疫苗的主要原料。如果猴子灭绝了,我国每年将有数以百万计的儿童患小儿麻痹症。这对个人,对民族来说,是多么可悲可怕的一个损失啊!
请保护野生动物吧!多保护一个物种,就为我们的后代多留了一份财富。请爱护野生动物吧!因为这也是人类的一种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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