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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当自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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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2-12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做文明“上帝”讨论

  “上帝”当自爱
近日,一位身为火锅店经理的朋友向我倾诉他的苦衷。
今年街上火锅店增多,竞争激烈,生意不太好做,他率先推出面向工薪阶层的火锅自助餐,生意果然不错。可令他气愤的是,有些顾客在酒足饭饱之后,把好好的菜倒入锅内,然后扬长而去;有的顾客在店内划拳行令,大声喧哗,影响别人就餐;更有甚者,喝得大醉后纠缠服务人员,等等。
听罢他的话,我真为那些“食客”感到羞愧,更觉得悲哀。我想,如果那些“食客”能回顾一下自己作为被服务者的地位、尊严、权益不断得到维护和提高的历史,如果他们能站在服务者的立场上思考一下,就会有一些感悟和觉醒。
改革开放带来市场的繁荣和发展,服务行业间的竞争日趋激烈,服务者受到的约束力明显增强,服务者素质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被服务者的权益意识(“上帝”观念)逐步觉醒。因此,服务者与被服务者的行为在总体上正趋于理性化。但不容忽视的是,在被服务者的权益得到肯定和保护的同时,服务者权益的肯定和保护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被服务者的行为受不到应有的约束。上述“食客”的种种不文明举动,正是一部分被服务者的“上帝”意识恶性膨胀的结果。
笔者认为,导致“上帝”意识恶性膨胀的原因,一是被服务者自身素质低,自律自控意识差;二是目前当服务者权益和尊严受到侵害时,还无法可依;三是服务者出于对商业利益的考虑,对被服务者的过分行为忍让妥协,往往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
在目前条件下,服务企业、服务人员在坚持“顾客至上”原则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对不文明“上帝”要进行批评教育,切不能妥协退让,纵容那些不文明的被服务者。
在此,笔者向社会呼吁:“上帝”当自爱!
解放军重庆通信学院褚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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