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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治金——热心投身民政事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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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6-10
第4版(要闻)
专栏:中华儿女

  王治金——热心投身民政事业
高建华白彦林阎新胜
王治金今年42岁,工作和生活的辛劳,使皱纹过早地爬满了他的额头、眼角。这一位有着24年党龄的老党员,最近7年多时间,在陕西省清涧县从事民政工作,以一腔热情关心、帮助老红军、残疾人、困难户、受灾户、五保户等各类优抚、扶助对象,连续获清涧县、榆林地区、陕西省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王治金多年来一直在基层平凡的岗位上工作,当过教师、乡文书、乡长。1990年1月,担任清涧县民政局副局长兼残联理事长。1994年6月,担任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他认为,民政工作体现着党对群众的关怀和温暖,关系着社会的稳定,民政干部必须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强烈的责任感和一颗赤诚的爱心。
王治金出身贫寒,有一个不幸的家庭,他的儿子小时候因疾病而致脑瘫。为了给孩子治病,他历尽艰辛,下西安,上北京,去过十几家大医院,都未能治好孩子的病。18年来,他和妻子一口一口地给孩子喂饭喂药,一次一次地为孩子穿衣脱衣。这种经历,使王治金深深地理解残疾人、灾病户、贫困户的痛苦和窘迫。多年来,每次下乡看望灾病户、特困户、五保户,都使他感到一种沉重的压力。他常说:“这些人,都是人世间最可怜的人。他们最需要咱民政干部去关心、爱护、支持、帮助。”
1994年,清涧县民政局决定修建一座县级福利院,为了解决资金问题,他四处奔波,饿了随便吃点东西,晚上住旅店的大通铺,有时着急得几天几夜合不拢眼、吃不下饭。从福利院开工到建成,整整一年时间,他常常下班后和节假日来到工地,参加义务劳动。去年秋,20多名老红军、孤寡老人高高兴兴地住进了福利院。
这些年,每到过年过节,王治金和民政局其他领导不是到敬老院、福利院,就是到老红军、困难户家中,问寒问暖,送钱送物。
今年2月6日晚上,王治金和几位副局长放弃与家人团聚,来到福利院同20来位荣誉军人、孤寡老人一起欢度除夕之夜。他们和老人们愉快地围坐在火炕上,一边吃着醉枣、苹果,一边唱起了陕北民歌和道情小调,王治金弹起三弦为老人们助兴,歌声、笑声飞向夜空。
4月10日晚,笔者到王治金家采访,巧遇一位年龄48岁、身高只有1.1米而且四肢有残疾的来客———清涧县高杰村乡井家洼村的李振修。他告诉笔者,9年前,王治金在高杰村乡担任乡文书时,帮助安排他在乡上看电话,挣点生活费用。后来,王治金和民政部门又给了他许多帮助,他的日子过得好了。这次他特地来看看王治金。
清涧县是革命老区、全国最贫困的县之一,全县有各类民政对象8万多人,占总人口的40%。这几年,王治金重视抓队伍建设,从1994年底开始,每年对民政干部进行两三次培训,并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出《民政干部职业道德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注重用法规和制度保证优抚和扶危济困政策的落实,全县实现了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统一标准、统一收取、统一管理、统一发放;县民政局建立了五保户档案,并与乡、村签订《五保供养协议书》,从1996年起为全县300多户五保户每月发生活补助费20元;县民政局投资120多万元,维修了4所乡敬老院。
为减轻政府财政压力,增强民政部门的“造血”功能,王治金带领有关人员创办企业,开设社会养老保险等,多渠道、多项目自筹优抚和救济资金。1996年,县民政局下属的四个福利企业实现税利35万元,并解决了一批残疾人的就业问题。
“咱民政部门掌管的钱财,是用来扶危济困的,是人民的血汗。”王治金要求自己和全县民政系统的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形象。在王治金的主持下,清涧县民政局制定了严格的内部审计制度,保证民政资金按章使用。
这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使清涧县被评为地区和省民政工作先进县。
陈桂九,这位有着30多年施工经验的高级工程师,在实践中吸收国内外科学管理经验,结合现行管理体制,成功地实施了一种新的管理方法——项目动态管理。下期《中华儿女》刊登第七十六篇《陈桂九——项目管理开新篇》。
——编者(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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