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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生在财政扶贫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强调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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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6-11
第2版(经济)
专栏:

  陈俊生在财政扶贫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强调
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
本报成都6月10日电新华社记者邹文孝、本报记者李建兴报道:国务委员、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陈俊生今天在此间召开的全国财政扶贫工作经验交流会议上说,各级财政部门要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财政扶贫方式转变,为完成扶贫攻坚任务作出更大的贡献。
陈俊生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近年来财政扶贫所取得的成绩后说,为保证扶贫攻坚顺利进行,今后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都要加大投入力度。在使用财政扶贫资金时,必须遵循这样的原则:第一,中央财政扶贫资金要集中投放在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地方财政部门的资金要与其配套使用,并以贫困县中的贫困乡、特困村作为资金投放和项目覆盖的目标。其他非贫困县中的零星分散的贫困乡村和贫困农户,由地方财政安排资金扶持。第二,发展资金主要用于社会效益较好的项目,重点改善贫困地区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新增财政扶贫资金重点用于贫困地区农田基本建设、修建乡村公路、解决人畜饮水、推广科学技术和农民技术培训;以工代赈资金主要用于修筑县乡之间的公路和通往商品产地、集贸市场以及为扶贫开发项目配套的道路,解决人畜饮水和农田水利基本设施建设。三者要紧密配合,努力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第三,要切实保证财政扶贫资金及时下达,足额到位。做到这一点,要加强两方面的工作,一是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的贫困县,必须超前准备,建立项目库,及早完成当年开发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批等工作。一定要做到让项目等资金,不要让资金等项目。二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加快工作,努力缩短财政扶贫资金在下达过程中的停留时间,哪一级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一级的责任。第四,要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决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改变财政扶贫资金的性质、用途和使用范围,更不允许挪用、拖欠和挤占。今后每年要对财政扶贫资金进行一次全面的审计,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要绳之以法。
陈俊生说,要落实财政扶贫优惠政策,加快贫困地区脱贫步伐。特别是要狠抓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决定中的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陈俊生强调,从救济式扶贫到开发式扶贫的转变,是扶贫工作在总结数十年经验教训基础上的重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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