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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终于喜获自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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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2-13
第6版(国际)
专栏:国外特写

  她们终于喜获自由
本报驻埃及记者刘水明
今天凌晨2时许,在茫茫夜色中,被以色列释放的约30名在押巴勒斯坦妇女,乘坐大轿车从以境内的特勒蒙德监狱回到了拉马拉市,受到巴自治政府主席阿拉法特、200余名家属及许多市民的热烈欢迎。
还没等轿车停稳,被释放的巴妇女就将上半身探出窗外,激动地挥舞着双手,并打出象征胜利的“V”字型手势,以表达重获自由的欣喜。轿车被欢迎的人群团团围住,终于挣脱枷锁的妇女们一见到日夜思念的亲人,就更抑制不住兴奋的激情:她们有的脸露笑容,有的热泪盈眶,有的则高声呼唤亲人的名字……23岁的吉比赫是5年前被捕入狱的,当她看到眉发花白的老父也站在车旁,便迫不及待地扑向父亲。望着惊喜交加、伏在自己胸前放声大哭的吉比赫,父亲老泪纵横,张开嘴半天也没能吐出一个字来……拉马拉市民将同胞姐妹们高高抛起,以祝贺这些不屈的女性重获自由。
昨天专程前往拉马拉市的阿拉法特连夜在住地接见了获释的妇女,向她们表示亲切慰问。他赞扬以释放巴妇女“是对巩固巴以和平进程的一大贡献和巴以和平的良好标志”。他说,这一步骤肯定有助于密切巴以人民之间的关系。
这些在押巴妇女是根据巴以1995年签署的扩大巴自治范围协议释放的。按照该协议规定的时间表,她们早应在一年多以前就获释,但由于一些政治和法律纠纷,特别是魏茨曼总统曾拒绝赦免数名被认为“欠有血债”的巴妇女,引起其他在押巴妇女以拒不出狱相抗争,使得有关协议的执行被多次推迟。阿拉法特和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本月9日在埃雷兹会晤后,以方计划昨天上午释放31名在押巴妇女,一些巴妇女的亲友闻讯已在监狱外等候了好几天。但以色列“恐怖事件受害者协会”等组织昨天还向以最高法院提出上诉,试图在最后时刻阻止释放巴妇女。以最高法院当晚驳回了上诉。法官们的解释是:释放在押巴妇女是一项政治性决定,从法律方面看没有任何“疵漏”。
昨天第一位获释的巴妇女名叫勒米雅,现年32岁。已加入巴西国籍的勒米雅是1986年因被指控杀害一名以军士兵而被判处终身监禁。勒米雅获释后即被送往特拉维夫机场回巴西,她的丈夫则因同一案件仍在坐牢。据悉,这次出狱的巴妇女都在“放弃暴力”的保证书上签了字。另外,至今尚未获释的4名巴妇女中,还有一位15岁姑娘。她因企图行刺一名以色列士兵,在数星期前被拘捕。
(本报开罗2月1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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