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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绿色家园——访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曲格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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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6-16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保护绿色家园
——访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曲格平
本报记者白剑峰
“过去有人说东京的孩子不知道天是蓝的。我很担忧,再过几年,北京的孩子会不会也不知道天是蓝的了。要想给子孙后代留下一个绿色家园,根本出路在法制。”日前,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曲格平,他的话发人深思。
曲格平长期致力于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制建设,他以儒雅的风度和缜密的思维博得“学者官员”的雅称,并被誉为环保战线上一名“不懈的战士”。他曾为中国的环境理论作出了贡献,中国环保事业的成就中凝聚着他的心血和汗水。在他的家里,挂着一幅李可染画的“家乡山水图”,画中寄托了他对青山绿水的无比眷恋和热爱。他常讲,人与自然应保持共生共存、和谐发展的关系;当代人在利用环境与资源时,要考虑到下一代的发展;一个国家如果只是通过大量消耗自然资源和破坏环境来促使经济发展,表面上看似乎轰轰烈烈,实际上财富并没有增加多少,甚至出现财富的负增长……然而,我国怎样才能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弯路?仅仅靠良知和自觉是不够的。
曲格平说:“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下个世纪,人类将面临水、森林和能源等主要资源短缺和环境恶化的危机。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依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制建设,这是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我国环境与资源立法步伐明显加快,一个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环境与资源法律体系正在逐步形成。曲格平说,我们的立法工作始终遵循了这样几条基本原则:一是预防为主原则。历史经验证明,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一旦发生,往往难以消除和恢复,甚至不可逆转。因此,我们的法律都是着眼于源头控制,以达到预防污染的目标。二是负担和补偿原则。即“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从而明确责任,保证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三是责任原则。即依法明确国家机关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职权和责任,使其依法行政,严格管理和监督。新刑法增设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这是我国立法工作的一项重大突破。
曲格平指出,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这是人大工作的一项核心内容。我们必须要突出四个字:敢、实、严、创。所谓“敢”,就是敢于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在检查中敢于碰硬,敢于揭露问题,敢于督促解决。“实”就是听实话,查实情,议实事,抓实效。针对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的放矢,取信于民。“严”就是在检查中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如全国人大环资委北京执法检查组曾对首钢等污染大户提出严肃批评,并公开曝光,要求其不再扩大生产规模,注重抓好产品质量和品种,限期治理污染,收到了积极的效果。“创”就是敢于开拓进取,善于创造性地工作。如四川省人大实行“量化监督”,即人大对政府环保工作的监督由定性转向定量,评价政府环保工作,主要看当地的环境质量指标是上升了,还是下降了;评价政府经济发展规划,主要看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是不是符合当地的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能力等等。这无疑是监督工作走向科学化的一种大胆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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