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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夏粮收购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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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6-15
第1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
进一步做好夏粮收购工作
新华社北京6月14日电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通知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夏季农业生产和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各地政府十分重视,及时传达贯彻并对夏收工作做了部署。为了切实保护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必须进一步做好夏粮收购工作。《通知》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务院确定的夏粮收购政策。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确定的有关政策措施,今年的夏季定购粮收购一律按去年的定购价格水平执行。在定购任务基本完成后,积极组织议价粮收购。对市场价低于定购价的,要实行保护性收购。保护价一律按定购基准价执行。粮食企业在收购中,不得压级、压价,不得将议价粮转为定购粮。
二、充分发挥粮食风险基金的调控作用。各地销售定购粮和按保护价收购粮食所发生的差价开支,要及时用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建立的粮食风险基金弥补。要运用粮食风险基金促进各地及时按保护价收购农民手中的粮食,促进各地尽快按规定充实地方粮食储备,促进产、销区开展正常的粮食购销业务。对不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的地区,将由中央财政收回粮食风险基金补助款,另行调剂使用。
三、做好夏季粮油收购资金的供应和管理。各地区要继续执行政府领导下的分级分部门筹措收购资金责任制。各级财政、粮食部门必须按各自的责任,落实收购资金。对各地财政、粮食企业确实不能到位的资金,在坚持“分清责任、先垫后还、逾期扣收、单独管理”的前提下,由农业发展银行按库贷挂钩的原则,视粮食收购进度及时发放垫付贷款。粮食企业要积极做好粮食销售和资金回笼工作,不得发生新的挤占挪用。
四、多渠道解决粮食仓容问题。为了使夏收粮食及时入库,并为秋季粮油收购做好准备,各级政府要组织粮食部门腾仓倒库,通过扩建简易罩棚、打露天堆等扩大收储能力。同时,要充分利用社会闲置的仓储设施,进一步挖掘潜力,把一切可以利用的厂房、仓库都利用起来。
五、抓紧做好粮食调运工作。目前产区粮食库存压力较大,粮食和铁路、交通部门要密切配合,继续做好粮食调运工作。销区政府要组织粮食部门和用粮企业千方百计多调销一些粮食,以缓解产区的库存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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