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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双方确定边界管理范围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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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6-20
第4版(要闻)
专栏:

  粤港双方确定边界管理范围线
新华社深圳6月19日电(记者何广怀)最后一轮粤港边界范围会谈今天上午在深圳举行。广东省政府外事办副主任肖锦哲和香港政府副政治顾问艾士诚分别代表粤港政府正式签署了粤港边界管理范围线谅解备忘录。
为了明确粤港边界管理范围,便于双方相互配合,促进两地的繁荣稳定,双方于1988年4月8日举行了第一轮会谈。本着认真务实和互谅互让的精神,经过13轮会谈,双方就粤港边界管理范围达成了原则共识,即:在深圳湾和大鹏湾,以海面的中线来划分管理范围(个别地方作特殊处理,如平洲岛);在南面海域,以大屿山西南部、索罟群岛南部、蒲台群岛南部沿岸一海里为基础来划分,个别地方水域狭窄,则取其中点;陆地上基本是以河流、山谷、沟渠、道路的中线来划分管理范围。双方团长于今年1月17日在深圳草签了粤港边界管理范围线谅解备忘录。
粤港双方专家组进行了联合测量,以世界大地系统84地理坐标表明粤港边界管理范围线35个编号点,确定了谅解备忘录所述管理线的准确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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