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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香港问题的根本方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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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6-20
第11版(理论)
专栏:香港回归祖国论坛⑦

  解决香港问题的根本方针
鲁平
编者按:“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邓小平同志为实现祖国统一大业而创立的伟大构想。随着香港回归祖国的喜庆日子来临,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这一构想在实践中所显示的广泛感召力和强大生命力,也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这一构想的丰富内涵。
事实证明:“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一项高瞻远瞩的战略决策,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色相结合的光辉成果,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和发展的重大贡献,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到新阶段的重要体现。这一伟大构想的创立,显示了邓小平同志丰富的政治经验和卓越智慧,显示了邓小平同志非凡的革命胆略和创造精神。
6月18日,中宣部召开《邓小平“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理论与实践座谈会》,丁关根同志主持并讲话,钱其琛同志发表讲话,鲁平、苏星、邵天任、李文海同志作了发言。现将鲁平等四位同志的发言摘登如下:
香港回归在即,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一国两制”伟大构想就要在香港变成现实。此时,回顾我们党运用“一国两制”方针解决香港问题的历程,人们就会更加深刻地领会到这一方针的正确和它对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重要意义。
维护国家主权和统一是确立和实施“一国两制”构想的前提,在解决香港问题的过程中,维护国家主权始终是我们工作最基本的着眼点。早在1982年,邓小平同志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时就明确指出:“我们对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是明确的,这里主要有三个问题,一个是主权问题;再一个问题,是1997年后中国采取什么方式来管理香港,继续保持香港的繁荣;第三个问题,是中国和英国两国政府要妥善商谈如何使香港从现在到1997年的15年中不出现大的波动。”他又说,“关于主权问题,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旋的余地。坦率地讲,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现在时机已经成熟了,应该明确肯定:1997年中国将收回香港。”小平同志的这些论述,确定了中国政府收回香港是以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为前提的,没有这个前提,其他的都谈不上。
我们在考虑和制定解决香港问题的各项方针政策时,就是以香港的主权属于中国为基础的。我们之所以最终能够同英方就香港问题达成协议,并签署中英联合声明,首先在于英方承认了我国对香港的主权,同意将香港交还给中国这一前提条件。回顾这十几年,中英之间围绕着香港问题所展开的斗争,无不是体现在主权问题上。在中英联合声明签署之前,英方先是坚持“三个条约有效论”,被我们坚决顶回去后,又抛出了“以主权换治权”的论调,也同样被我们顶了回去。前几年,英方不顾中方的反对,公然提出了违反中英联合声明,违反与基本法衔接的原则,违反中英两国外长所达成的协议和谅解的“三违反”的“政改方案”,并破坏了中英关于香港政制问题的谈判,单方面进行了港英最后一届立法机构的选举,企图将其选举结果延续到1997年之后。这是严重地侵犯中国主权的行为,理所当然地被我们所拒绝。时至今日,英方在涉及1997年后的一些重大问题上,如设立临时立法会问题、对香港法律的处理问题、香港政府的资产和档案交接问题等,仍在指手画脚,加以干预,拒不合作,并企图借用国际势力向我施压。在对这些重大问题的处理上,我们始终坚持主权原则。因此,我们讲“一国两制”,首先要以维护国家主权为前提,没有这个前提,也就谈不上“一国两制”,更谈不上以“一国两制”的方式收回香港。
中英联合声明签署后,在香港过渡期里,“一国两制”开始进入了实施准备阶段,落实“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成为我们工作的核心内容。根据“一国两制”的构想,香港将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实行不同于内地的社会、政治、法律、经济、文化制度。要使这一构想行得通,就需要赋予香港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实行“港人治港”。
根据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的自治权是极其广泛的,包括行使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我们做出这种安排的目的就是要真正落实“一国两制”方针,使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部管理完全可以自成体系,顺利运作。
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这是和“港人治港”联系在一起的。在中英谈判的时候,英方曾提出“以主权换治权”,其理由是,香港离不开英国,香港人不会管理好香港。针对这种说法,小平同志明确表示:“香港过去的繁荣,主要是以中国人为主体的香港人干出来的。”“我们相信香港人能够治理好香港,不能继续让外国人统治,否则香港人也是决不会答应的。”小平同志很早就在思考如何实施“一国两制”构想,而“港人治港”是小平同志十分关注的问题之一。香港实行不同于内地的社会制度,中央政府不派人去,完全由香港人自行管理。如何让港人能在香港回归后就挑起管理香港的重担,是实现“一国两制”的重要环节。为此,小平同志高瞻远瞩地提出:“在过渡时期后半段的六七年内,要由各行各业推荐一批年轻能干的人参与香港政府的管理,甚至包括金融方面。不参与不行,不参与不熟悉情况。在参与过程中,就有机会发现、选择人才,以便于管理1997年以后的香港。”香港进入后过渡期以来,我们遵照小平同志的指示,采取了一些方式,创造了一些条件,鼓励、吸引爱国爱港的港人关注香港事务,参与到筹备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有关工作中来。在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预委会、筹委会中,逐步增加了香港委员的人数。如在筹委会中,香港委员的比例就占63%。去年,还成立了全部由港人组成的推选委员会和香港各界庆祝回归委员会。我们还先后聘请了许多香港人担任港事顾问、区事顾问,听取他们的意见,与他们一起共商港事。这些都为港人参与管理香港提供了机会,搭设了舞台。回顾从事香港回归工作的历程,我深深地体会到,小平同志提出“港人治港”是实现“一国两制”的核心内容,港人的积极参与又是实现“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前期准备,忽视哪一个环节,“一国两制”都不可能成功。
中国政府在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的前提下,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根本目的,是维护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不单对香港有利,更主要的是对整个国家有利,只有这样才能使香港继续发挥它的桥梁作用和窗口作用。因此,保持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不变,有利于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有利于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主要就是保持香港的国际金融、贸易中心地位。香港的价值在于它的经济地位,在于它是一个国际金融、贸易中心。邓小平同志讲过,“不保证香港和台湾继续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就不能保持它们的繁荣和稳定,也不能和平解决祖国统一问题。”因此,在“一国两制”下,无论是中央的政策,还是将来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政策,都必须是有利于保持香港的国际金融、贸易中心地位,维护香港良好的投资环境和自由港地位。
香港回归后,“一国两制”构想将在香港成为现实。如何保证“一国两制”方针得到切实贯彻落实,是我们面临的新任务,任重而道远。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我们将继续努力奋斗,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实现小平同志的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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