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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立会举行过渡期最后一次会议三读通过四部条例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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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6-23
第4版(要闻)
专栏:

  临立会举行过渡期最后一次会议
三读通过四部条例草案
新华社深圳6月21日电(记者朱冬菊、孙承斌)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今天上午在深圳举行第十二次会议,三读通过了《1997年人民入境(修订)(第3号)条例草案》等四部条例草案,香港特区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在会上作了《1997年香港回归条例草案简介》的发言。这是临立会在香港过渡期内举行的最后一次会议。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办公室本月18日公布了香港回归条例草案拟本。梁爱诗在今天的发言中表示,制订香港回归条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使临立会在1997年7月1日前通过的法例得以完成立法程序,同时向公众作出交代;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香港现行法例适应化的决定;就各项过渡事务作出规定。梁爱诗并就这部条例的背景及论据、主要内容、立法程序等作了说明。
临立会随后恢复对《1997年香港终审法院(修订)条例草案》、《1997年司法人员叙用委员会(修订)条例草案》、《1997年人民入境(修订)(第3号)条例草案》、《1997年宣誓及声明(修订)条例草案》进行二读辩论。香港特区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就前三部条例草案作了陈辞,特区行政长官办公室政策统筹局局长孙明扬就后一部条例草案作了陈辞。临立会随即对这四部条例草案分别逐条进行了审议,并三读通过了这四部条例草案。这些条例草案将在7月1日举行的临立会大会上进行确认,并提交特区行政长官签署生效,予以实施。
今天的会议还通过了周梁淑怡议员提出的一项动议,对“香港特区临立会议事规则”作了修订。下午,临立会内务委员会举行了第十次会议,对临立会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讨论。此外,研究香港回归条例草案拟本的小组委员会、临立会行政事宜工作小组、临立会议事规则工作小组也分别举行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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