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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签署命令颁布六部司令部工作条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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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6-24
第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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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泽民签署命令颁布六部司令部工作条例
新华社北京6月23日电(施永才、马晓春)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日前签署命令,颁布施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司令部工作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工委司令部工作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司令部工作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部工作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司令部工作条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司令部工作条例》。
上述六部司令部工作条例是我军新一代司令部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中国人民解放军司令部条例》的具体化。这些条例有的是在原条例的基础上修改的,有的是新编制的。各条例主要规范了各系统、各军种领率机关及其各业务部门的职责,组织战备、军事训练、行政管理、装备工作、动员准备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军事科学研究等军事建设和组织指挥作战、其他军事行动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方法。
颁布这六部条例,充分体现了中央军委对后勤、国防科工委和各军种、武装警察部队司令部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对于加强我军司令部建设,规范司令部工作,提高司令部组织指挥能力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次颁发的六部条例与已经颁发的司令部方面的法规,构成了我军新一代司令部比较完整的法规体系,为规范和推进新时期我军各级司令部工作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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