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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大不欺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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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6-24
第10版(经济生活·工交)
专栏:经济茶座

  “名”大不欺商
墨村
过去有句老话,“店大欺客,客大欺店”。一方面,说的是店铺实力大、名气大或靠山硬时,对普通的顾客不能平等相待;另一方面说的则是达官贵人或富豪,大摆其谱,势大压店。这两种现象旧时多见。如今,店家与顾客已是平等关系,工商企业越来越重视为顾客、用户服务,但这种“欺”的潜意识似仍未去根,有迹可寻。
表现在商业领域,有些店的服务态度,就使人有被欺的感觉。前不久,笔者到一家门面颇大的店买鞋,看中一个型号,因颜色和肥瘦关系,让售货员多动了两次手,到后来,“微笑服务”就不见了。又挑了一次,小姐脸上已露出“买不起别挑”的模样。这种“我大你小”的态度使普通消费者望而生畏。
这种意识在工业领域也有表现,比如一些企业的“老大”思想不时显露,重生产,轻销售,抱着老“名牌”,不重视市场的开拓,企业发展受到制约。对此,有远见的企业家都有深刻体会。前不久,笔者曾和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公司高玉文总经理一谈。汾酒厂名满天下,他的观点是:“名”大不能欺商。“名”利用好了就是财富;利用不好,就变成“包袱”。“名厂”、“名牌”也要解放思想,不要为名所累。这是很有针对性的见解。有了这个指导思想,汾酒集团加快新产品的开发,强化营销工作,一年增加收益上亿元。
国有企业现在面临两个深刻的变化,一是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一是卖方市场到买方市场的变化。老企业,特别是那些拥有名特产品的老企业,如果不从以自己为中心的圈子跳出来,一味抱守老产品,只讲显赫的历史,不思新经济形势下的开拓,就很容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甚至被淘汰。面对新形势,加快观念的改革势在必行,做到“店大不欺客,名(厂)大不欺商”,方是生财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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