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3阅读
  • 0回复

党员干部要带头破除迷信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6-23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汇报

  党员干部要带头破除迷信
本报记者周朗
(一)
收到浙江省永嘉县巽宅镇山下村群众来信后,记者于5月底到永嘉县采访。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胡澄娒砍树造坟一事,县里有关部门已经派人进行了调查核实。
县公安局林业公安科的同志告诉记者,在现场他们看到两处山林被砍伐。一处是胡澄娒与其弟胡顺来为建两座坟而砍伐的,此处面积约有80平方米。由于坟墓已经建起,无法确切查证有多少棵树木被砍伐,与周围树木对照,大概砍了几十株幼树。另一处是在坟地对面,离坟约70米左右,即是“风水先生”说的“此处树木有碍胡氏兄弟坟墓的风水”,这里砍伐面积达250平方米,形成了一条宽5米、长50米的无林带。通过清点和测量、测算,共砍树150多株,其中胸径在5厘米以上的树59棵,林木蓄积3.8立方米。
据了解,群众举报不久,胡氏兄弟就先后到县公安局林业公安科投案,交待了有关情况。从现场看,他们已补植了杉树,密度符合要求。胡氏兄弟因建坟而毁坏林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性质是严重的。但考虑到他二人认错态度比较好,而且及时采取了补救措施,所以林业部门根据《森林法》有关条款,对他二人做出分别罚款800元的处理。在此之前,胡氏兄弟同外宕村签了协议,赔偿外宕村林木损失费200元。
(二)
永嘉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白楠生告诉记者,永嘉县过去没有火葬场,所以一直实行土葬,现在县里正在建一个火葬场。从去年春夏开始,省里一直在做治理“青山白化”的工作,重点是治理公路两旁青山上的坟墓,为此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同时大力推广火葬。永嘉县治理“青山白化”的任务比较重。县委县政府对殡葬改革专门发过公告,并且派一些干部下乡参加治理工作,主要是划定禁坟区,说服群众将建在禁坟区里的坟墓迁移。永嘉县有些乡镇在山区(如巽宅镇),交通不方便,即使建好火葬场,要全县都实行火葬也还有待时日。当前山里60岁以上的老人,为自己造坟是很普遍的。但按规定,建坟要由乡镇政府批准。胡氏兄弟选择的坟址在山里,远离公路,不属于禁坟区,建坟是可以的。可他没有经过镇政府批准就建坟,这是不对的。更为严重的是,他作为党员干部却听信“风水先生”的话,为求自己的坟“风水好”就砍掉一片林木,显然是违法违纪行为。县委领导对这件事很重视,县委书记徐令义专门做了批示。现在县纪委正在研究组织处理意见。
经调查了解,记者感到,胡澄娒毁林建坟的事实和错误性质已很清楚。
胡澄娒是个老党员,已担任多年村党支部书记的工作,曾为村里群众做过不少好事,也曾得到过群众的拥护。如今他为给自己修坟引起群众不满,是因为他听信“风水先生”的话,为求“好风水”而不惜毁坏林木,做了一个共产党员不该做的事情。
(三)
胡澄娒毁林造坟一事,留给人们的教训是深刻的,它既反映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有些农村党员干部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同时也反映了农村一些地方殡葬改革还是比较落后的。
殡葬改革是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党中央对此非常重视。前不久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强调,殡葬改革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各级政府要把殡葬工作作为两个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政府的目标管理之中。殡葬改革是我们党倡导并要求共产党员带头的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共产党员和广大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对群众的丧葬方式和丧葬行为进行引导、示范,做出榜样。
希望永嘉县委领导对胡澄娒毁林造坟一事不要就事论事,而是要通过这一典型事例向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进行破除封建迷信思想的教育,推动本县殡葬改革的进程。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