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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住万亩田留与后人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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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6-23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经验交流

  保住万亩田留与后人耕
我区重视保护耕地工作,自1992年以来,全区耕地总量一直保持稳定。
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近几年到我区投资办厂的客商逐年增多,现有的土地资源显得比较紧张。如何既满足经济建设的需要,又有效地保护土地资源?区政府采取了四条措施。首先,建立基本粮田保护机制。区里编制了《牟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了40.8万亩的基本粮田保护区,制订了《基本粮田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粮田,确需占用的,必须依法报批,依法缴纳基本粮田建设基金。同时,坚持“占用一亩,开发一亩”的政策,确保基本粮田的总量平衡。其次,鼓励在非耕地上搞建设。已出台的《牟平区村镇建设管理办法》和《牟平区关于加快旧城改造的意见》,鼓励投资者在老城区拆旧建新上项目,发展第三产业,区政府在政策方面给予优惠。近几年,全区大部分工业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都是利用原来闲置的厂房、非耕地和在老城区拆迁改造基础上建设的。仅此一项,就节省耕地约2000多亩,也使老城区的面貌有了很大改观。第三,抓好土地的开发复垦。根据全区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区里编制了全区土地开发复垦规划,建立了复垦专项基金。每年初,土管部门将土地开发复垦指标和复垦专项基金落实到乡镇,乡镇再进一步落实到村庄;区政府同乡镇政府签订开发复垦责任状,年终考评,完不成开发复垦任务的要受处罚。1996年,全区开发复垦耕地489.2亩、非耕地1720亩,耕地复垦面积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计划。第四,加强农村临时用地管理。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对全区农村临时用地情况逐村逐户排查,登记造册,对符合规划和政策规定的,依法补办用地审批手续,实行发证管理和有偿使用。对影响规划的临时用地,坚决查处,使农村临时用地实现了规范化管理。
山东烟台市牟平区政府办公室张建波王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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