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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舆论高度评价筹委会八次会议体现高度自治符合港人利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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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2-03
第4版(要闻)
专栏:

  香港舆论高度评价筹委会八次会议
体现高度自治符合港人利益
据新华社香港2月2日电香港报纸今天均在显要位置刊登香港特区筹委会第八次会议闭幕消息,一些报纸还发表社评或署名文章,对这次会议的成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会议通过的决定和建议,符合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体现了“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精神,符合港人利益,有利于香港的平稳过渡和继续繁荣。
《大公报》以“体现港人治港的重大举措”为题发表的社评说,筹委会八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定和建议为当前筹组特区的工作顺利进行和未来特别行政区有效运作提供了可靠保障。
这篇社评指出,这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定和建议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充分尊重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表明中国政府决不干预香港特区依据基本法自行管理的各项事务。这不仅体现在关于第一任行政长官和临时立法会在1997年6月30日前开展工作的决定中,还体现在提出了临时性区域组织由特区政府负责筹组、其议员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任命,同时,部分被建议于7月1日取消的法例,其空缺如何填补,也完全由香港特区政府决定,由港人自己决定,这些都充分表明中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决心和信心。
《香港商报》刊登的文章说,人们从筹委会的建议中可以看出,香港原有600多条法例和1000多项附属立法中,建议修改的不足全部的1.5%,绝大部分被采用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完全符合香港原有法律基本不变的原则。
香港《文汇报》登载的署名文章认为,筹委会提出的关于处理香港原有法律问题的建议是合情合理的。基本法已充分保障了香港人的权利,如果真的希望香港人好,就要按照基本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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