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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市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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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2-14
第11版(党的生活)
专栏:党建百花园

  乐陵市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本报讯在山东省乐陵市,凡副科级以上干部,都有一份“廉政档案”。“廉政档案”的登记、管理工作由市纪检委负责。纪检委依据《乐陵市党政机关清正廉洁二十条》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定期对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工作情况、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抽查或普查,把检查结果一一记入每个人的“廉政档案”,以此作为每一位干部升迁奖惩的主要依据。
“廉政档案”建立一年多来,纪检委廉政建设督查小组先后进行了二十四次专项检查和四次大型普查,并配合组织部门对六十五名离职或更换工作岗位的部门和基层领导干部进行了离任审计和综合鉴定,共清理出违纪和不合理开支二十多万元,并对牵涉在内的五名副科级以上干部依法进行了查处。(李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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