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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不请翻译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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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6-28
第3版(香港回归专版)
专栏:花絮

  打官司不请翻译了
香港回归祖国后,法院诉讼采用中文英文,从而结束英文法律文本独占法庭一百五十四年的历史。百分之九十八以上的香港人并不精通英语,但是,过去如若打官司,法律文本几乎全是英文。在法院诉讼程序,仍须用英文进行。当事人或证人如不懂英文,则由法院译员帮助翻译。一九八八年十月起,历时八年半的时间,开会二百六十次,经过准确、严格的审定,香港五百一十四条英文文本的法规条例,已由“双语法例咨询委员会”全部译成中文。香港回归后,港人打官司,可以自己看法律条文和答辩,用不着请翻译了。(王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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