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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提请审议两部法律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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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6-28
第4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提请审议两部法律草案
新华社北京6月27日电(记者汪金福、贾奋勇)国务院向今天召开的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提交两份议案,提请审议高等教育法草案和防洪法草案。
国务院总理李鹏在关于提请审议高等教育法草案的议案中指出,高等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障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国家教委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拟订了高等教育法草案。草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教委主任朱开轩作关于高等教育法草案的说明。他说,为了把我国的教育事业纳入法制轨道,1995年3月18日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教育法。但是,教育法是解决各级各类教育的共同性问题的,不可能对高等教育的特殊的、具体的问题都作出规定。而这些问题又恰恰关系着高等教育培养什么人以及如何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效益。因此,制定高等教育法,以巩固高等教育改革的成果、保障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是迫切需要的。
在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防洪法草案的议案中,李鹏总理指出,为了防治洪水,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水利部在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订了防洪法草案。这个草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
受国务院委托,水利部部长钮茂生作关于防洪法草案的说明。他说,我国是一个多暴雨洪水的国家,历史上洪水为患十分严重。随着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人口的不断增长、城市规模的日益扩大,防洪工作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制定防洪法,将防洪工作进一步纳入法制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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