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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签署关于香港档案移交的纪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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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6-29
第4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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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英签署关于香港档案移交的纪要
新华社香港6月28日电(记者朱冬菊)中英联合联络小组今天签署了《中英关于香港档案移交的纪要》。这是中英双方通过长期努力完成的又一项与香港政权交接直接有关的重要工作。
《中英关于香港档案移交的纪要》载明了中英双方就外交档案、防务档案、地方档案等所达成的协议。纪要写明,中方确认已收到英方提交的外交事务档案复制件;中方确认已收到英方根据第十九次防务与治安专家会议双方达成的共识所提交的、供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使用的军营产业档案资料;双方同意,地方档案移交无须移动档案本身,英方承诺,为将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正常行政管理的需要而必须移交的一切档案都将移交。中国政府决定,所有地方档案将于1997年7月1日开始时即全部移交给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纪要列明,英方已将部分香港档案的复制件运回伦敦,以供历史研究之用,并承诺在复制工作结束后提供有关内容的清单,中方确认收到有关清单;由于部分复制并运回伦敦的档案涉及中英两国关系,双方同意,英方在该等档案公开前不少于三个月通过中国驻英国大使馆通知中方,并在对建议公开的档案作决定时,就中国政府对具体项目所表达的意见作出认真考虑。
纪要还订明,中英双方通过共同努力,已结束香港档案的移交工作。今后如发现英方应移交而未移交的档案,双方将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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