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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将不干预香港金融市场运作戴相龙谈处理香港特区与内地金融关系原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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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6-29
第5版(经济)
专栏:

  人行将不干预香港金融市场运作
戴相龙谈处理香港特区与内地金融关系原则
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记者李凯、李鲲、陈斌华)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香港回归后,中国人民银行将不干预香港金融市场的运作,必要时可应香港金管局的要求对香港的货币稳定提供配合与支持。随着内地改革开放的深入,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将不断巩固和发展。
戴相龙说,香港回归后,内地与香港的金融关系可概括为“一个主权国家内,不同经济、社会制度下的两种货币、两种货币制度及两个金融管理当局”之间的关系。中国人民银行在香港回归后处理两地金融关系将遵循的五条主要原则:
一是人民币和港币分别作为内地与香港的法定货币,分别在内地与香港流通。港币在内地视同外币,人民币在香港也视同外币。
二是两地实行不同的货币制度。香港回归后,保持单独的货币发行和管理制度。港币自由兑换,不实行外汇管制。中国人民银行支持香港实行联系汇率制度;人民币实行经常项目下可兑换,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法对外汇进行管理。
三是两地金融管理部门保持相对独立的关系,并将保持和扩大合作关系。香港金管局对特区政府负责;中国人民银行不会取代香港金管局的地位,也不会在香港设立分行。
四是特区政府将继续按照国际惯例负责对香港金融机构,包括内地在港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两地金融机构互设时,将视同外资金融机构进行审批和管理。香港金融机构在内地继续享受等同外资金融机构的各种优惠,内地金融机构在港不享受任何特权,必须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并接受香港金融管理局同一标准的监管。
五是所有两地间的金融事务完全按照国际金融惯例进行。两地银行和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将继续作为对外的债权债务处理。内地企业到香港证券市场上市,视同在海外上市,必须遵守香港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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