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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不是“白老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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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7-01
第10版(经济生活·工交)
专栏:经济茶座

  儿童不是“白老鼠”
潘多拉
近日,某法院审结一起案件,认定被告某生化制药厂(以下简称B厂)“以广告方式,捏造、散布了虚假事实”,对原告某公司(以下简称D公司)构成了“违法的不正当竞争”,判决被告向原告公开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两年前,B厂在北京各主要商场散发宣传品介绍自己产品的同时,指称“目前有人按DHA和EPA总含量的高低决定‘脑黄金’的优劣……是一种严重的误导。”于是,同为儿童保健食品生产厂家、以产品中DHA和EPA含量高排行第一的D公司坐不住了,一纸诉状将B厂推上了被告席。
法院判决结果所依据的理由是:B厂“将未有科学统一定论的DHA、EPA功效和副作用以定性结论方式向社会公众广而告之,从而使有争论、处于各持己见的学术争鸣议题成为明确的事实结论,属于捏造虚假事实”。
但是,有一个问题人们(包括法院)虽然注意到了,却注意得不够:既然在这种儿童保健食品中DHA和EPA的含量是越高越好,还是越低越好,还是有一个恰到好处的指标,目前尚未有科学统一的定论,那么,在取得科学统一的定论以前,就匆匆上马研制产品,并将其推向市场,必然出现像B厂和D公司那种各执一词、互相指责的矛盾局面:甲厂产品中某种成分含量高,便说含量高的好;乙厂产品中某种成分含量低,便说含量低的好。相应地,作为消费者,不可能是保健食品的专家,他们到底是该买甲产品,还是乙产品呢?至少在得出科学统一的定论、研制出正式可靠的产品以前,无论甲厂还是乙厂,都不能对消费者的健康负责(至少没有一种负责的态度),那么,又有谁能对此负责呢?从这一点看,那些在其健康未能得到充分保证的情况下就服用了“保健品”的儿童,岂不是成了某些个凶吉未卜的“新产品”的试用者么?
保健品关乎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甚至是生死存亡,所以,在科学统一的成果没有定论之前,有人就着急要培养名牌、大赚钞票,心情虽然可以理解,但有关执法监督部门在对科研、生产、推广等重要环节把关的时候,还是要慎之又慎。据说,日本有一种行业叫“白老鼠”,专门为申请核准上市的药品或食品充当人体试验品,报酬十分丰厚,一些大学生打工仔为了凑钱到海外去旅游,常常乐此不疲。然而可以肯定的是,我们那些舍得花钱给孩子购买保健品的父母,是谁也不会愿意让孩子充当“白老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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