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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阶平报告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情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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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7-03
第5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吴阶平报告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情况
新华社北京7月2日电(记者汪金福、贾奋勇)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吴阶平今天向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报告了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情况。他强调,各级政府在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中取得很大成绩,全国食品抽检合格率不断上升,但目前我国食品卫生状况仍不容乐观,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
吴阶平说,今年4月、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卫生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食品卫生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分别对湖北、湖南、浙江、江苏和北京、天津四省两市进行了检查。综合执法检查的情况,检查组认为,食品卫生法颁布以来,法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食品卫生监督和管理,提高食品卫生质量,保障公民食用卫生食品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国食品抽检合格率不断上升。各地通过广泛的学习和宣传食品卫生法,提高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增强了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各地制订及健全配套法规,增强了法律的可操作性。各地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和重点整治工作,有力地打击了违法行为。各地还建立保健食品管理制度,整顿了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食品市场。此外,各地还重视卫生监督员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吴阶平指出,从这次执法检查情况看,目前我国食品卫生方面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相当一部分人食品卫生意识较差,存在着“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旧观念,不注意“病从口入”,对非法制售伪劣食品的不法行为,不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健康权益。城乡结合部和街头巷尾的食品摊点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薄弱,普遍存在着散、乱、脏、流动性大、管理无序的现象。有些地方对非法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打击不力,致使违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现象屡禁不止。一些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工艺落后,设备陈旧,技术水平和卫生管理水平较低,影响了食品的卫生质量。食品卫生执法主体与执法队伍相分离;部门之间职责交叉,影响了执法效果和行政管理效率,造成了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重叠和矛盾,加重了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负担。
吴阶平提出,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各地应进一步学习、宣传食品卫生法,抓好普法教育,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要加大执法力度,各级政府应把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把食品卫生工作的好坏作为评价各级政府政绩,政府是否真正关心老百姓、为人民办实事的重要指标;加快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步伐,健全食品卫生执法队伍;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配套法规,健全食品卫生法律体系;坚持监督与服务相结合,努力扶持我国食品行业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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