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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力促粮食转化增值今年头5个月转化粮食14万吨,增值1.68亿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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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7-04
第3版(经济)
专栏:

  莒县力促粮食转化增值
今年头5个月转化粮食14万吨,增值1.68亿元
本报讯山东省莒县力促养殖业上规模、粮食加工业上水平,做活了粮食转化增值这篇大文章。今年1月至5月份,全县通过饲养畜禽和面粉、食品加工等,共转化小麦、玉米、大米等粮食14万吨,增值1.68亿元。
莒县是山东省产粮大县,年产粮食50万吨以上。去年,该县粮食总产达54万吨,人均占有500公斤以上。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食用粮食逐渐减少,农民手中余粮日渐增多。发展生猪、鸡、牛等养殖业,是使粮食迅速转化增值的主要途径之一。为此,莒县从1995年就制订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规定:凡饲养肉食牛10头以上、生猪20头以上、蛋鸡或肉鸡1万只以上的,集体无偿或低偿提供闲置场地或荒滩、荒坡,并长期使用;优先提供低息或贴息贷款,满足饲养户的需要;优先提供种苗、防疫、饲料、销售等服务;对养殖大户还按规定给予奖励。在优惠政策的驱动下,全县养殖业迅速发展,仅饲养20头以上生猪的大户就达6280多个,同时带起饲料加工厂、点110多处。去年以来,全县畜禽饲养量达1130万头(只),其中生猪存养量达167万头,消化玉米等粮食24万吨。通过粮食过腹转化,每公斤粮食由0.88元增到2.38元。仅此一项,全县增收3.6亿元。
大力发展面粉、面食和副食品加工业,也是使粮食转化增值的一个有效途径。为此,县政府规定:凡是从事面粉、面食或副食品加工的粮食企业,一律不征收增值税;对集体或个体经营粮食或面食加工规模大、效益好的,保证资金使用,还可从粮食部门先赊粮,加工销售后再付款;对企业下岗职工经营粮食加工的,三年不征营业税。目前,全县从事粮食加工的人员达1.5万余人,加工厂、点1800个,加工品种发展到近30个,每年可加工粮食25万吨。通过加工,每公斤粮食可增值0.40元,仅此一项全县每年可增收8600万元。
今年以来,莒县农民用于农业的投资达1.2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鲍洪波侯永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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