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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人民代表的家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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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8-16
第2版()
专栏:

在一个人民代表的家里
王慕鹏
宪法草案第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经常保持同群众的密切联系,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宫志远同志(中共旅大市岭前区区委书记),自从被选为人民代表以后,正是根据这种精神在每个星期天,照例要在自己的家里接待选民。
八月一日傍晚七点刚过一刻,宫志远同志就把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准备接待选民了。
这天,第一个来到人民代表家里的是清扫工人田叔凤。白天,他干了一天活,够累的了,但是想起今天是人民代表接待选民的日子,扔下饭碗,就到宫志远同志家里来了。
“你来了,快坐下吧。”宫志远同志热情地和他握手,又倒了一杯水递给他。田叔凤毫不拘束地接过来,说道:“宫代表,我有两件事和你讲讲。我对八一路合作社有两个意见:一个是他们把臭鱼烂菜扔在外面,我们头天收拾了,第二天他们又扔了一堆;再一个意见就是他们拿着人民的财产不心疼,从市场拉来的青菜,不分等级,好坏搅在一起,都是一个价钱卖。过两天烂的卖不出去就得扔,不知糟蹋了多少。”他又说,过去虽然向他们提过几次意见,可是都不起作用。营业员甚至还说:“拉你的脏土,少管闲事。”
宫志远同志立刻把这些意见记下来,并说:“合作社的财产是人民的财产,你这种关心人民财产的精神是很好的。希望你今后继续提意见。”宫志远同志答应将这些问题转给合作社主任,叫他们检查一下工作。
这件事结束了,田叔凤又问宫代表,新起屯的农民要用脏土当肥料,是不是可以给。宫志远同志说:“可以给,但是要叫农民都收拾好,不要影响公共卫生。”他们两个正谈得津津有味的时候,于金英领着她的三个孩子来了。田叔凤觉得自己的问题已经解决,便起身向刚来的人说:“我的问题解决了,你们谈吧。”说着就向人民代表告辞了。
于金英是护士,因为有病在家休养。今天所以来找人民代表,是因为她对一个人民警察有意见。她住在八一路二委二十九号楼下,楼上住的是八一路的人民警察杨振有。杨振有在楼上刷地板,他爱人给孩子洗尿布,用水不经心,都顺着地板缝流到楼下他们家的厨房里,有时就像下雨一样,连饭都不能做。于金英曾经找杨同志谈过这件事,请他仔细点,可是杨同志说:“下水道坏了还能怨我?”她将这事讲了以后,宫志远同志想:这是关系群众利益的事情,于是就把这意见记在留言簿上,和蔼地说:“明天我去看看,把你的意见转到公安分局。”
八点四十分,中苏造船公司职工崔福贵来了。他在门外看见代表屋子里的灯光还亮着,有谈话的声音,就知道代表还没有睡。屋里坐着四五个人谈的挺热闹,他也就进来了。宫志远同志亲热地和他打招呼:“来吧,崔福贵同志。”崔福贵笑了笑,就坐在写字台旁边的椅子上。当宫代表结束了和别的选民的谈话后,崔福贵就说:“宫代表,咱们街道的卫生工作还有些形式主义,抓的不紧。第一委住了三十多户,可是扫大街的时候人去的总是不齐全。这方面的工作缺乏检查。”宫志远同志感觉这意见对改进卫生工作帮助很大。他决定把这个意见转到区人民政府卫生科去。
接着宫志远同志又和崔福贵同志谈论起工厂生产的情形。崔福贵告诉他说:在宪法草案的鼓舞下,工厂里生产热情更加高涨。现在工人们都要创造新的生产成绩,向旅大市第一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献礼。
宫志远从当选为人民代表以后,就经常接待选民。有事找人民代表、到人民代表家去谈谈,已成为八一路第一选区选民的常事。这个选区的工人、职员、干部和家庭妇女,经常来访问他,向他检举坏人坏事、反映人民要求。有些居民委员还来和他研究街道居民工作问题。
选民把自己的要求告诉给人民代表,心里就觉得非常愉快,因此,最近向人民代表宫志远反映情况的很多。我看到在宫志远同志的“接待选民登记簿”上,有过这样的统计:有关市政建设的意见十件,有关干部作风的六件,有关群众生活的六件,有关儿童福利的一件,有关房产公司的十二件,有关社会问题的两件,共计三十七件,到现在已解决了三十五件,还有两件正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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