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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严禁各种摊派和增加农民负担的达标升级活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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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7-07
第1版(要闻)
专栏:

  四川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严禁各种摊派和增加农民负担的达标升级活动
本报成都7月6日电记者罗茂城报道:四川省近日召开有各市、地、州主要领导参加的省委常委扩大会议,认真研究减轻农民负担问题,决定采取有力措施,从上头抓起,严禁一切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严禁各种摊派行为,以减轻基层干部的工作压力和农民负担。
据调查,从总的情况看,四川全省依法审批下达的集体提留、统筹费均能控制在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以内,但法定外的负担反弹有禁不止,个别地方甚至逐年加剧,主要表现在各种达标多、要求高、集资重。有些地方按人头、田亩平摊生猪税费、农业特产税,生产、公益服务违背自愿原则,超越农民承受能力,农民很有意见。
为从根本上解决好农民负担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农民不合理的负担减下来,四川省决定加强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队伍建设,控制好加重农民负担的源头。同时规定,对生猪屠宰税、农业特产税必须据实征收,不得按田亩或人头摊派。对生产性、公益性服务费要坚持“自愿、互利、谁受益谁负担”原则,不得强行摊派、统一收取。依法批准农民负担预算方案,要坚持“春定秋不变”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添项加码,集体的资金不得平调挪用,不得改变性质和用途。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应按劳动力分摊,以出劳为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下达以资代劳任务,更不允许将以资代劳资金上交到县、乡有关部门管理。征订报刊、参加保险不得强行规定指标,更不得未经同意强行扣款。
四川省委要求各级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实行层层把关,分级负责,一级管好一级。今后哪个地方和部门加重了农民负担,将追究那里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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