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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生活中的法制意识——来自香港的报道之十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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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7-04
第2版(香港回归专版)
专栏:来自香港的汇报

  港人生活中的法制意识
——来自香港的报道之十五
本报记者
7月2日,香港仍是公众假日。记者来到特区政府总部,只见门额上悬挂着耀眼的国徽,门内,悬挂着特区区徽。这座建筑物的名称,也由港英统治时的“政府合署改为“特区政府总部”。
7月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决议,其中一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从7月1日起,由特区政府公布或立法实施。特区临时立法会是在凌晨2时45分举行全体会议的,会议通过了《香港回归条例草案》,其中包括《国旗及国徽条例草案》,随后由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签署生效。这一有效率的工作,无论是从事实上,还是法理上,避免了出现“法律真空”。
香港同胞法律意识很强,在港采访近20天,记者对此有深刻印象。出外采访,市民告诉我们:如果在电梯、地铁和公共汽车等一切禁止吸烟的地方吸烟,就要被罚款,一次最多达到数千元。两位香港同行告诉我们:“在地铁和公共汽车上,现在又增加了不准喝水、吃东西或带小狗小猫上车的法规。如果你的小狗小猫在大街上拉屎撒尿,也要被罚款的。”“还有什么可能被罚款?”“多着呢!比如你晚上12点以后仍在家里唱卡拉OK,或打麻将,大声喧哗,邻居就可以报警。警察可以根据‘简易治罪条例制裁你。”
罚款也并不那么简单。以违反交通规则为例,记者曾亲眼目睹违章泊车的情形。警察走到一辆漂亮的奔驰车前,一看司机已离去,而此地又不许停车,便在汽车挡风玻璃的雨刷上夹上一张纸条。这就是香港司机最害怕的“吃豆腐干”。据介绍,夹白条是罚款单,夹蓝条是告诉你法律依据,上面印有30多条有关条文,触犯哪一条就划个钩。司机必须尽快把罚款单和支票寄到港府库务署。如果不服气,或者拒不缴款就要上法庭。当然,输了可能罚得更多。“从6月28日到7月2日放假,法院不开门,假期结束一上班,你看,法院门口被罚的人会排起长队。”居民这样告诉我们。
当然,如果警察不按法律办事,市民就可以到法院告他。一告,传媒一曝光,他的饭碗就砸了。
法律严格,执法严格,法制就有威严。作为驰誉世界的自由港和金融、贸易中心,香港的这种地位和信誉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有比较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保证。日前,香港东区裁判署开庭,审理一桩未获授权非法推销美国3种彩票的案件。案件的被告是一对美籍华人夫妇。商业罪案调查科负责人表示,这桩案件去年接获投诉,经过调查后,相信被告有被控事实,并予以拘捕。
香港社会讲法治,居民的法律意识较强,办事都要讲出法律依据,光讲道理很难使他们信服。正因为这样,香港的法律多而细。原有法律条例640多章,附属立法1160多项。香港法律属于普通法系,与内地法律制度有很大不同,它的特点是以不成文的判例法为主,以成文法为辅。
这么多的法律,居民怎么记得住呢?经过广泛了解,居民们熟悉的是社会公约、公德,至于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经济关系主要靠律师。遇到纠纷,他们首先想到的是找律师,香港的律师业因此而十分发达,律师的社会地位很高,现在有514个律师事务所,3876名律师,执业的大律师达626名。
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回归后的香港法律具有延续性,这种延续性是由基本法规定的。基本法是香港特区的立法基础,是“港人治港”的保证,是“一国两制”的法律化。按照基本法的有关规定,香港原有法律基本不变。原来在英国殖民统治下,香港法院的终审权在伦敦,回归后,中央授予香港特区高度自治的权利,中央将终审权下放给特区,由特区终审法院行使。一些香港律师由此而对香港明天的法制充满信心。
在新贤利大厦,记者采访了香港大律师协会主席余若薇,她笑着说:“香港回归后与内地在生意和人民生活等方面的交往会更多,应加强交流。两地法制不同,其间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但随着相互理解与沟通,这些问题相信会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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