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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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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7-02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法律顾问

  我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编辑同志:
我是县物资局建材公司的一名工人。今年6月1日,我写了一份反映建材公司滥用职权停发及乱扣我工资的书面材料,寄给了县劳动局,要求该局调查处理并给以答复。此后两个月,县劳动局没有依法对建材公司遵守劳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也没有向我作出答复。请问,我可以就此提起行政诉讼吗?
安徽读者王生王生同志: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此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提起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诉讼,最重要的是该行政机关是否有相应的法定职责。《劳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劳动局作为劳动行政部门,负有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法定职责。根据你来信所述情况,县劳动局接到你的信后,未履行《劳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的职责,以不作为的方式侵犯了你的权利。你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以县劳动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本版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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