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阅读
  • 0回复

“优先发展”的保证——临湘市依法落实教育经费“多棱镜”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7-02
第10版(教育)
专栏:教育聚焦

  “优先发展”的保证
——临湘市依法落实教育经费“多棱镜”
本报记者毕全忠
教育发展中的突出矛盾是经费不足。很多地方都感到这是个大难题。湖南省岳阳市所属的临湘市,这几年依法落实教育经费,坚持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渠道,凡是政府的责任,决不推给学生家长,保证了全市教育优先发展。1996年,临湘市比原计划提前一年实现了“两基”,今年被评为湖南省“两基”先进县。临湘市是个农业县级市,经济发展在全省居中等水平,去年全市财政收入才8000多万元。他们是怎么做的呢?
临湘市委、市政府:统一思想,增强依法兴教意识
临湘市委、市政府认为,确保教育优先发展,就要确保教育经费到位,把教育投入纳入法制轨道。从1993年起,市委、市政府除每次议教会议前一定要集中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外,还将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编成小册子,发到全市各级干部手中,多次举办乡(镇)干部教育法学习班。学法活动使全体干部统一了对教育的认识,使市、乡(镇)政府及各个部门认识到,实施义务教育、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是自己的法律责任,从而自觉地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带头依法兴教。
市委、市政府坚持以财政拨款为教育投入的主渠道,同时依法从其他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每年初,市教育局根据教育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教育经费的实际需求,提出全年教育经费预算建议。市财政局根据预算建议,核定上年末教职工在编人数,按实际需要把人员经费一次打足,不留缺口,并安排一定的公用经费。然后按照“三个增长”的要求,进行综合平衡。市政府在人大审议财政预算时,对教育经费作单独说明。市人大会议按“两个比例”、“三个增长”的要求,对教育经费进行单独审议。审议通过后由政府执行。
要做到按照教育法律、法规的要求拨足款,对临湘市来说存在很大困难。因为财力薄弱,人员经费占到财政总支出的90%。但是,市委、市政府仍然坚持财政拨款为主渠道。他们尽量压缩政府部门的行政开支,以保教育拨款。他们将部分全额预算单位改为差额预算单位;将行政人员公用经费由原来的人均1000元压为700元,以预算外收入顶抵预算内拨款,使教育经费预算得到完全的执行。1995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9.58亿元,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2477.6万元,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59%;1996年国民生产总值11.1亿元,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3034万元,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73%。1995年,教育经费占全市财政支出的46.2%,1996年增至47.8%。财政拨付的公用经费,按学生平均,1996年比1995年增长27.1%。从1994年起,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没有在财政拨款之外向学生家长收过一分钱。
临湘市人大常委会:强化监督,依法兴教
临湘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市委、市政府依法兴教给予了有力的支持,同时对政府的教育行为实施了严格的监督。
在审查市政府1994年财政预算草案时,人大常委会认为预算草案没有充分体现“教育优先发展”的原则,教育经费所占比例不足,应加以调整。在人大常委会的督促下,市政府调整了预算方案,使教育事业费预算增至占财政支出的36.2%。在审议当年财政预算变更方案时,人大常委会又督促政府追加教育事业费,使当年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增长高于财力增长速度30个百分点。在人大及常委会的支持督促下,市政府及财政部门克服种种困难,不断调整资源配置,保证了教育经费全额预算,并认真执行。
对市政府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市人大常委会也给予了有力的支持和监督。市政府决定从1995年起,对农村教育费附加实行“乡征市管教育用”的征管办法。这一决定作出后,不少乡镇政府有抵触情绪,形成很大阻力。市人大常委会坚决支持市政府的决策,使这一措施得以全面实施,保证了农村教育费附加的合法、合理使用。
市人大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了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现象,便立即督促政府纠正、解决。他们曾发现一个镇挪用教育集资建电影院,便立即赶去,教育镇领导人认识错误。该镇领导虚心接受教育,从当年镇财政收入中偿还了这笔资金。以后这个镇再也没有发生挪用、克扣教育经费的事件。
临湘市财政局:“发展教育就是培植财源”
临湘市财政局为保证教育经费足额到位,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他们受到普遍的赞扬,令人钦佩。他们的工作成绩来自他们对教育的见解和感情。
市财政局认为,保证教育经费的供给是他们的职责,教育经费保不了,拖欠了教师工资,就是失职。他们相信,发展教育,从长远看是培植财源。他们作过调查,教师的职业是崇高的,但生活却比较清苦,全部收入来源于政府的财政拨款。从感情上说,作为财政工作者,也要千方百计保证教师们有必要的生活、工作条件。财政局的领导还说:“坦率地讲,财政对教育欠了不少账,许多该给的经费没有给足。作为履行分配职能的财政部门,在财力逐渐增强的情况下,应想方设法把欠账补上。”
因此,他们对教育投入实行“三优先”。第一,年初编制预算时,教育经费预算自成一体,优先安排。采取在总支出这块“蛋糕”上先把教育经费切出来,剩下的再安排其他支出。1994年他们推翻原来的“因素加基数”的预算法,实行“零基预算”,对教育系统的人员经费一律按编制重新核定,并且把历年上级已开口子而财政未予满足的经费加上一次补足。当年教育经费预算比1993年增长35%,还清了历年来的积欠。今年在预算安排时,把包括教师工资晋级等政策性因素在内的人员经费一次打足。第二,在资金调度上,以教为先,优先拨付。1994年,市财政面临减收、增支、还债三大压力,上半年几乎成了“无米之炊”,教师工资没有着落。在这紧急关头,原财政局长心力交瘁,带着准备住院治病的预算股老股长两上长沙,向省财政厅恳切陈词,借来预算周转金400多万元,才渡过难关。第三,在年底追加时,对教育重点关照,优先考虑。教育系统每年下半年都有一批大中专毕业生来工作。这笔经费即使年初有预算,也往往不足。这需要在年底追加经费。财政局每年年底追加时,对教育系统都优先考虑。
市财、税部门还认真征收和管好教育费附加等其他渠道的教育经费。1995年,农村教育费附加征收率达96.9%,1996年达99%。城市教育费附加也连续几年足额征收到库。临湘市财政部门为保证全市教育优先发展所做的贡献,功不可没。
临湘市教育局:积极当参谋,依法管经费
临湘市教育局为教育优先发展尽了最大的努力。他们大力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向市委市政部门如实反映情况并提出建议。市政府将教育拨款由乡镇管收回市管、教育费附加由“乡征乡管”改为“乡征市管教育用”的决策,都是由教育局提出的建议。教育局花很大力气管好教育经费的使用。他们从1992年起,调整学校布局,全市完全中学从6所减为5所,初中由28所减为23所,完全小学由274所减为75所;全市减少代课教师242人,裁减了基建项目61个,节约土地900亩。这使教育投入的效益大大增加,仅1996年就节省教育经费2000多万元。学校布局调整的结果,办学条件大为改善。
教育局在经费应用上精打细算。过去,学校基建都是承建者包工包料,漏洞大,开支多。1995年起,教育局直接管理市属学校的基建,建筑材料由教育局自进,承建者只包工,不包料,从而堵住了漏洞,节省了不少基建费。
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是教育局的重要职责。现在教育投入的前门已开足,教育局严格禁止学校后门、旁门收费和“搭车收费”。近几年来,教育局先后取消了一些学校向学生收取“保险费”、“保学费”、“卫生费”、“改水费”、“自测题费”、“目标教学书籍费”等十多项乱收费项目,减轻了学生家庭的负担,保护了干部、群众依法兴学的积极性。
临湘市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保证教育优先发展的显著成效,受到湖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领导认为,临湘市可以做到的,其他市、县也应该能做到。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