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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是准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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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7-05
第2版(要闻)
专栏:香江漫笔

  基本法是准绳
江畅
人们很清楚地记得:7月1日凌晨,全部由港人组成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开始宣誓就职。董建华、政府23名主要官员、行政会议14名成员、临立会59名议员和香港特区终审法院常设法官、高等法院法官36人,依次分批走上主席台宣誓就职。他们在宣誓中都作出了庄严的承诺:定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也就是从这一天起,基本法开始实施。
香港基本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根本性法典。香港回归祖国,在“一个国家、两种性质不同的法律和两种法律地域”的新格局下,依法治港,就要坚决贯彻“一国两制”的方针和实施基本法的规定。能不能建设更加繁荣稳定的新香港,关键在于能不能严格按基本法办事。
基本法奠定了香港政治、经济、社会、法律制度和生活方式的法律基础,内容极其丰富。虽然基本法早在1990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正式通过和颁布,但从总体而言,推介普及基本法的任务远未完成。
“基本法连着你、我、他,让我们人人都来认识基本法!”这的确是一件严肃而紧迫的任务。中央领导同志于今年5月专门举办基本法讲座,请专家讲解“‘一国两制’与香港基本法”,江泽民主席就此发表讲话,强调学习基本法、遵守基本法、执行基本法,在全国反响强烈。7月1日,江泽民主席在香港特区成立庆典上的讲话重申:“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不仅香港要遵守,中央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都要遵守。中央各部门和任何地方,都不会也不允许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据基本法规定自行管理的事务。”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全体会议,并于7月1日正式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随即基本法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增减的决定草案,后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
香港是个国际性的大都市,是一个法治化的社会。中央高度重视香港基本法的贯彻实施,增加了“港人治港”的信心和力量。担任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的黄保欣先生说,基本法凝聚了全国人民包括广大港人的集体智慧,合乎香港的实际,是“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法律体现。江泽民主席在香港回归庆典讲话时强调,不仅香港,从中央到地方都要遵守基本法,我们港人非常感动。广大港人以基本法为准绳,全国从中央到地方以基本法为准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从根本上有了保障。黄先生对基本法在香港的全面实施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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