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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造林绿化实现良种壮苗国颁标准覆盖了种苗生产的全过程,种苗合格率八成以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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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7-13
第2版(要闻)
专栏:

  我国造林绿化实现良种壮苗
国颁标准覆盖了种苗生产的全过程,种苗合格率八成以上
本报本溪7月12日电记者周泓洋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国有场圃和种苗工作会议上获悉:负责为造林绿化提供种源和苗木的林木种苗生产取得进展,种苗产量和质量大幅度提高,全国每年采收林木种子1900万公斤,生产优良穗条2亿根,比90年代初翻了一番,种子合格率82%,圃苗合格率85%,实现了良种壮苗,促进了造林绿化的快速发展。
为适应造林灭荒和发展经济林的需要,近年来,林木种苗生产部门加大种子生产基地树种调整,增加了具有本地特色的树种品种,新建、扩建了一批名特优新品种繁育圃,充分发挥良种的增产效益,加强了经济林品种、针叶和阔叶树优良无性系的选育和推广工作。1993年以来全国共审定出优良品系741个,优良无性系207个,种子园种子105个和优良树种14个,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新疆选育出的晚丰、双软、多果、双薄、寒丰和纸皮6个巴旦杏新品种,增产3倍—4倍,并超过欧美先进国家的主栽品种,已广泛推广。
在加强良种壮苗选育过程中,林业部门加大了依法治种力度,建立了林木种苗国家标准体系和种子质量监督、检验体系,种苗质量总体水平大幅度提高。林业部颁布了《种子管理条例》和《林木种子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种苗法规和章程,制定出31个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基本覆盖了基因资源收集、引种、繁殖、储备和流通的种苗生产全过程,一个以国家和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相配套的标准体系基本形成。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种苗质检工作,充分发挥了技术监督的保障作用,形成了一个常年运转的国家、省、地县三级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网。用于造林绿化的林木种苗抽检覆盖面已从1992年的50%提高到1996年的80%以上,有力地打击了假劣种苗,减少了种苗质量隐患,促进了种苗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
林业部副部长祝光耀指出,种苗建设要紧紧围绕造林绿化、林业产业发展和林种树种结构调整、山区和沙区经济发展这些中心工作当好先行。要依靠科技进步,着力抓好良种选育、引进和推广工作,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今后一个时期种苗建设的基本任务是:建设30个良种繁育中心,50个示范苗圃,1000个无检疫对象种苗基地,31个种苗质量监督检测站;选育、引进、推广经济林、工业原料林、绿化观赏树种和花卉新品种、新品系、优良无性系、优良家系1000个,基本消灭荒山,种子生产基地供种率要达到90%以上,其他省区要达到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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