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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设立首家中外合资外贸公司东菱贸易有限公司在沪组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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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7-11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务院批准设立首家中外合资外贸公司
东菱贸易有限公司在沪组建
本报上海7月10日电记者吕网大报道:由上海东方国际集团与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美国大陆谷物及上海外贸公司四方合资组建的东菱贸易有限公司日前经国务院批准成立,这是建国以来我国政府批准成立的第一家中外合资外贸公司,它标志着我国外贸体制改革有了新的突破,也表明中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决心。
1995年10月,江泽民主席在亚太经合组织第三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代表中国政府宣布,将从1996年起在上海等地进行中外合资外贸企业的试点工作。之后,上海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即被批准为第一家试点单位,并选定两家世界上规模较大的著名企业日本三菱和美国大陆谷物公司为合资对象。
东菱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250万美元,其中中方出资比例为51%,日本三菱和美国大陆谷物公司分别占27%和22%。合资公司成立后,将本着加强国际经济合作与技术交流、促进国际贸易和我国对外贸易多元化发展的目标,充分利用合资各方的优势条件,扩大符合国家产业导向政策的机电设备、电子和高科技产品的出口,积极拓展出口商品的销售渠道,扩大经营规模,逐步实现跨国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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